第65章 群殴定律
作者:花落虽频   四合院之时代生活最新章节     
    七点多钟,大老刘的身影往前院走去,这个时间点,他要在全院转一圈。
    见他身影消失,周知远收回目光开始整理桌上的文件,将它们码成整整齐齐的一摞,再将笔记本、钢笔放进抽屉里。
    他有证人了,大老刘能证明他有多勤奋,“晚上七点多钟,周知远同志还在伏案疾书。”
    有了这份证词,周知远就圆满完成了加班活动,起身活动几分钟,随之练习龙旋劲。
    他不在意胡彪的报复,可不会轻视他,狮子搏兔尚要全力以赴,有些事是不能犯错的。
    周知远在打架这事上从来不会犯错,练完龙旋劲走出屋去,一套被他修改的搏杀拳施展出来更加凌厉,龙旋劲融入其中,杀伤力增加了一倍不止。
    打完这套搏杀拳,他又回到屋里,坐在椅子上反复默念几遍,“十分钟、十分钟......”
    他又要做个实验,看看手腕定好时间,闭上眼升起星空图,随即进入“无”的状态。
    周知远睡了一觉,睁开双眼感觉神清气爽,抬腕看看手表,确定实验成功,说十分钟就是十分钟。
    这十分钟的睡眠让他精力充沛,神采奕奕地起身伸个懒腰,一口气五分钟,让全身的筋骨肉全部舒展开来。
    然后背上挎包,来到前院敲敲东厢房外侧的这间小屋,推开门冲大老刘打声招呼,“刘师傅、我走了。”
    大老刘答应一声,拿起钥匙送他来到大门前,打开链锁轻声说道:“回去时不要走小道。”
    大老刘也知道他打了胡彪,这时好心提醒,担心胡彪的报复,却忘记这个时间点大道上的人也不多。
    晚上八点多钟天气仍然寒冷,非因工作等特殊原因人们不会出来溜达,兴义大街尚有行人来来往往,拐上东五路已不见多少行人了。
    顺着东五路往前走一段,再一拐弯就是兴义三街,这条路上的人影更是寥寥无几,几辆自行车匆匆从他身边驶过。
    在这条路上,他一个人显得形单影只,快步走过这盏昏暗的路灯,随即站住双脚,摘下手表揣进里怀兜里,转身看向路灯下的二十余道身影,周知远的脸上露出笑容。
    这些人戴着棉帽子、身着棉大衣,从兴义街道办附近不断追踪汇集,随着他的脚步越走越快,进入小步跑动状态,这时见他突然站定转身,一怔下急忙站住双脚,纷纷把手伸进挎包里。
    他们没想到周知远会站住,前面的人急忙停下,后面的人却没反应过来,一头撞上来的结果让人群大乱。
    这时就是最好的进攻机会,周知远长笑一声拔脚奔向锁定的目标。
    他身经百战,还想着书立说,确立了群殴定律。
    群殴定律分上中下三策,当一人面对一群人时,上策就是拔脚就跑,这时的速度肯定超过平时的一倍。
    这一策有个铁律,既决定实施上策就要坚决执行,纵然脑袋挨一砖头也不要管它,跑出危险区域再去处理。
    这一策施展起来的成功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一般只有玩命跑的没有拼命追的,除非你的速度太慢,平时不锻炼,这时活该你挨揍。
    而中策是冲上去拼命,这是周知远经常使用的一策,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十,他就经常被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回家再挨林淑荣的几皮带。
    使用这一策也有个铁律,绝对不能脑子一热,事先要掂量一下自己是不是个狠人。
    打架比的就是谁比谁更狠,有句话说得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打个架你跟他玩命,在心理上就胜了一半。
    而他百战百胜的原因就是跟人家玩命。
    但这一策施展起来很危险,没有强横的抗打能力挺不住。
    打架,技击功夫占四成,六成比的却是谁比谁抗打,这就是另一种比狠,周知远抗打,一棍子砸在头上都没倒下,他够狠,所以他赢了。
    在这三策中,周知远就用过上中两策,玩上策只有两次,还不是群殴,看见那个中年男人一掌拍碎了一块砖头,周知远转身就跑,嗖地一下就没影了。
    而中年男人没追,估计是看他的速度知道追不上,这就是练跑步的好处。
    第二次还是这个中年男人,周知远不用他施展拍砖功夫,毫不犹豫地施展上策,还是嗖一下。
    第三次遇到中年男人他决定讲和,总是跑也不是办法。
    于是提出条件,“我不再堵你弟弟了,你也别来堵我。”
    中年男人接受他的条件,双方讲和。
    这时他才知道,中年男人压根就没想揍他,还挺欣赏他,但不会教他拍砖功夫,怕他学会继续揍他弟弟。
    弟弟虽然混蛋,但也是自己的弟弟。
    而对周知远来说,有中年男人的经历,他曾施展过两次上策,剩下的都是中策,却没用过下策,不知道举手投降的结果会怎样?但想来应该挺惨的,这是人性,欺软怕硬人之常情。
    所以这里重点说说中策,周知远熟悉这一策。
    首先要露怯,表现就是越走越快,让他们以为他要跑,纷纷加快脚步。
    他们这时没动手的原因有二,还有行人,怕有人报警,事后有人作证,他们会很麻烦。
    第二个原因就是加大周知远的心理压力,他打了胡彪,说明武力值很高,他们是来打人的,不想被别人打,希望周知远拔脚就跑,痛打落水狗的事谁都爱干。
    而周知远快步走过路灯随即停步,将他们暴露在灯光下,同时打乱他们的行进秩序,面对群殴最忌讳让他们从容展开队形,而长笑一声却是先声夺人,当你冷静时他们就不冷静了。
    这些前期工作做好了,就要趁热打铁快速进攻,但绝对不能乱打乱撞,最忌讳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对他们伤害不大,最后伤的只有你自己。
    而最佳打法是不管别人怎么打你,抓住一个绝不放手,抡起拳头往死里打,充分体现抓一个够本的精神。
    这里存在一个心理问题,当一个人面对一群人时,完全可以放开手脚,不用管制刀具,不论将对方打成什么样,责任都不大。
    而对方却有顾虑,不敢使出全力,这时的比狠,一个人这方在心理上占了绝对优势,只要不怕被打得头破血流,结果都不会很惨。
    当然、出现另一种情况例外。
    这种情况就是选错了对象,抓住的对象人高马大,没等你往死里打,肯定被对方打倒。
    所以选择对象很重要,周知远选择站在前面的胡彪,就绝对是选对了对象。
    胡彪对周知远恨之入骨,可中午挨的那一拳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他是带着报仇的心理而来的,但犯了一个错误,报仇不过夜是个好习惯,前提是消除心理阴影。
    胡彪没消除心理阴影就急于报仇,看着周知远的背影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见他转过身来却心里发毛,听他一声长笑,惊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再见这道身影狂奔而至,心里的那股恨意突然烟消云散,一股寒意升上心头。
    可他这时转身就跑已经来不及了,突感腹部一阵剧痛传来,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惨嚎。
    中午的那股剧痛再次传来,胡彪立刻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旋转而起,双脚成为一对有力的武器,砰砰几声倒下几个混混。
    周知远的速度太快,众混混这时方才反应过来,不由齐齐发出一阵喊声,愤怒、惊异、胆怯,各种情绪瞬间发泄出来。
    混混们没见过这种人,面对一群人竟然主动发起攻击,而且一击得手。
    当看见胡彪的身体旋转升起,听他发出的惨嚎声,众混混的心理立刻变得阴风阵阵,集体陷入惊恐状态,挥舞起菜刀、砖头、铁链子没头没脑地砍过来、砸下去,也不管对象是谁了。
    于是胡彪的惨嚎声越来越大,直到砰地一声传来,胡彪的脑袋挨了一砖头,顿时晕厥过去。
    听他没了声音,周知远就要改变打法了,晕厥的胡彪不能再作为挡箭牌,这是打架不是杀人。
    这时就是体现高超的群殴本事了,打一观二盯住三,他早就确定了第二个目标,这个青年疯狂地想要抢下胡彪,一定与他关系密切。
    与胡彪关系密切者是他第二个打倒的目标。
    找准了目标,身体旋转逼退众人,借势扔出胡彪砸倒几个混混,身体一纵扑向第二个目标。
    可对方也是个狠角色,见他扑来时镇静自若,手腕一翻亮出一柄匕首直刺过来,这一刀又快又狠,直奔他的肚子而来。
    这是一个练武青年,武力值不低,这一刀消无声息,好似一条毒蛇突然窜了出来。
    而周知远发现这一刀时已经晚了,可问题出在他身上,速度太快让慢像功能失去了效力。
    这时的慢像功能只能让他发现这柄匕首,却不能让他躲开这一刀,他是主动扑上去的。
    这时的他早已放空了主体意识,再想恢复主体意识及时调整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打到这个份上,周知远不会恢复主体意识,按照身体记忆继续扑击过去,不就是一拳换一刀吗,这时就是比狠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