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君自江湖来,应知江湖事
作者:曦蓬堂主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最新章节     
    写完梧桐叶落,天下皆秋,寒冬依旧,这个春天还没真正到来……
    今天喝醉了……
    来了番茄两个多月,一天没有断更,即使过年过节,即使千里单枪匹马,穿越三千里无人区,过草原,过沙漠,都把车停在路边码字……
    今天,忽然清闲了一下,喝了一天酒,睡着了才醒。
    看看时间,晚上七点,感觉要断更,好像过了九点钟就发不了文,会卡在审核中,我并不是在意那屁点满勤打卡工资,那钱不够我加一车油钱,不够一顿酒。
    我是觉得要有契约精神,啥叫契约?
    我不懂。
    也许就是不能对不起信任自己的人吧!哪怕只有一个读者。
    窗外,好像天色有点阴沉,我趴在床上昏沉沉的感觉到,因为发现身上的几十年伤疤有点隐隐作痛……
    医学上这叫风湿还是关节炎并不清楚,但是一到阴雨天,我的伤疤就很发麻。
    今天喝了一天,醉了一下午,现在刚醒来,开始趴在被窝里码字……
    书里那些紧张的厮杀就像无数年轻的往事……
    那些悦目的春花,就像我无数的故人,那些萧瑟粗犷的秋风落叶,会想起无数次独饮的烈酒和单刀……
    写文字,很累,总有一天,文字江湖没有规则,就像作家写书,不再看人脸色,不再取悦读者,不再在意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我这本书,本来写给自己看的,用作家刘年的文章中写的那句话:“这段文字与江湖无关。
    不追求高分的时候,不追求发表的时候,文字,就是我的奴隶。
    偶尔跑跑题没有什么不好,就像少年时偶尔背着老师与家长,下河洗一回澡,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他的文章叫:那个地方,叫做江湖……
    我已经好多年不读书了,也没啥太喜欢看的书,即使是个粗人,是个流氓,对文字有时候也会挑剔。
    因为觉得无书可读,我才一生气自己写一本小说。
    呵呵,有点自负和自傲了,不过那有什么?
    今天爷喝多了,现在还没醒酒,就当醉话了……
    一个寒冷的冬天,手指手机打字磨出茧子,写出了四十万字的厮杀和爱恨情仇……
    接着继续写十万字会科普传统文化,然后,我带你看星辰大海,去看江湖的颜色!
    去看血雨腥风,去看大漠,草原,海岛,丛林,去看花开花落……
    这几天,公司事情太多。春暖花开,百废待兴,即使懒惰如我,也要一一计划一年之事。
    运筹帷幄,方能决胜千里……
    这些年,也不是没读过啥书,最近也看了很多写历史的朋友的书,感觉都很惊艳和博学,渐渐收起骄矜之心,开始重新喜欢上了阅读和文字。
    文字,我并不擅长,我更喜欢打打杀杀和谈判,还有谋略布局。
    我是个认真的人,即使讲故事和写小说也必须有原型,虽然生硬,但是生动!
    因为我只是个从江湖上走来的文坛过客,我见过江湖和人心,还有权谋……
    不过哪天路过偶遇。
    大街上看见你挨欺负了,我会拔刀相助!
    也不要说这二十年没看啥书,看过孔二狗的东北黑道风云二十年,那是一本枕边书,记载着类似的青春和回忆。
    他的书写的通篇故事,没有渲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我很喜欢这种文风……
    还有喜欢刘年的这篇随笔:那个地方,叫江湖。
    也许不是这个名字,好像以前看人转载叫君自江湖来,应知江湖事。
    我觉得后一个名字更好听……
    他说:那个地方,不大看重钱。
    那个地方,没有凶猛的公车和工程车,没有人山人海的春运,没有说不清道不明但感触深的通货膨胀,那里,甚至连打卡机都没有。
    那个地方,没有法律,但有公正。
    那个地方,恶人总有恶人磨,那个地方,好人总有好报。
    那个地方,有很多神奇、快乐还有自由。
    那个地方,叫江湖。
    他写到:“那是一本皱巴巴的书,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同学交待,今天必须看完,明天一早就会还书。
    寝室十点钟会熄灯,辛勤而狡诈的老师也会不时地来检查,于是蒙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看。
    那时是冬天,外面有宁静的星星和月亮,也有室友们此起彼伏的鼾声。
    被子里却是另外一个世界:刀光剑影,枪林箭雨,烽烟四起,鲜血四溅!
    第二天,把书还给室友之后,继续上课。
    没有睡意,脑海里一直是缜密如戴尔电脑的老伯和缜密如联想电脑的律香川。”
    我书中写了很多绑架和谋杀篇幅,甚至写的非常细腻……
    那天,我在江湖!
    我也想到了刘年文章中的这段:
    “如果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由自己安排。
    我会安排一本书,一壶茶,一张床,几树蝉鸣。
    茶,需七年以上的普洱;床,是那种系于两棵桂花树之间的吊床,只要没有人剪,就不会掉下来那种。
    蝉声,要故乡的,抑扬顿挫,此起彼伏,像和声一样的……
    带有荷香的微风,可有可无……
    但是,书一定要选金庸、古龙的代表作,看他们的书,不用必要做笔记,也不会有太难的生字。
    看完之后,也不会有老师问你的中心思想。
    如果有七天的日子由我安排,我会背起背包,离开城市。
    坐十五个小时的车,可以看到一片苍黄,那里就是江湖。
    ——江湖里,背包应该叫包袱。”
    刘年说他的青春是灰色的、自卑的。
    我好像也是……
    成绩不冒尖,表现也不冒尖,老实本份,沉默寡言,总在角落里,老师不关心,同学们不关注。
    是梁羽生、金庸、古龙和温瑞安的文字,给我建立一个多姿多彩的内心王国。
    放学路上,一般没有伴,我也不需要伴,经常边走手指比划,似乎指尖真会冒出一股无形剑气,射落路边的熟透的柿子,或者对面而来女孩子的吊带。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不是考大学,而是得一本武功秘笈,练就一身绝世武功。
    并且已经想好了,成了绝顶高手之后,我依然会老老实实地读书,不显山露水,甚至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我依然不会还手。
    直到某一天,校外的一伙流氓,来球场上欺负邻家的女孩,所有的老师同学都不敢作声。
    正在不可收拾的时候,我在众多师生的注目下,缓缓地走过去。
    流氓们放开了邻家女孩,围过来开始调戏我。
    我挨了几下打之后,爬起来,一揩嘴角上的血,开始进入了传奇。
    脚下踩的是凌波微步,手上使的是乾坤大挪移。
    后面的情节,可以参见《倚天屠龙记》和《冰川天女传》……
    刘年文章中说它们激发了他的想象力。尤其,古龙灵活而短促的句式,甚至直接影响了他的语言风格……
    我没有被影响,我有时候写字磨磨唧唧,拖拖拉拉,像一个健忘的老者怀念着少年旧事……
    毕竟,记忆是残缺的,人是健忘的……
    刘年说他的床头挂着两柄阿昌刀,他写作写累了,会取下来玩一玩。
    刀,拔出来,刀光和月光的区别在于月光下会有恋人。
    感觉刀刃的线条不太符合他的审美观,但刀鞘很有创意,许多地方缕空,估计露出一截雪白的刀刃来,很容易让人想到一个领口开得很低的女人……
    我和他不一样,我不喜欢女人……
    但是,我有很多刀!
    我喜欢刀,只有冰冷的刀在枕头下,我才觉得温暖,觉得安全,已经成了习惯……
    我的每一把刀,都有故事……
    那些书中张文龙淘到喜欢瓷器时候的喜悦,那个六爷家中老树的苍冷,那些闪烁着诡异光芒的古董,甚至那些女人温柔的眼光,是我的乱七八糟的青春……
    刘年这个文章写道:梁羽生的小说,他小时候非常着迷,被他带入的是金世遗,因为他也像金世遗一样自卑、偏激、被同学瞧不起。
    和他一样,恋着一个冰川天女一样的女神。
    依然清晰得记得,看电影《白发魔女传》回来,他做了一个梦。
    梦的情节记不清了,只记得魔女的头发是为他而白的。
    那天夜里,他有了第一次梦遗……
    我没梦遗,今天,我喝醉了,差点遗尿……
    刘年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帮主。
    这句话我相信,因为我从书中赚了无数奇珍异宝,亿万家财。
    呵呵,甚至敢自负的说古董行里能睥睨四海,我淘宝眼力还算可以……
    反正视专家为砖头。
    他书中写到尤其小李飞刀,那是一种非常有诗意的武功,电光火石一般。
    像极了古龙短暂而璀璨的生命……
    我的飞刀也很准,小时候记不清练习飞刀的时候,扎死多少棵故乡的杨树……
    后来练习飞针,针穿玻璃并不难,据考证科学算法,当飞针扔出去每秒加速度达到每秒三十米的时候……
    针,就能穿过玻璃……
    我没穿过玻璃,因为,我的速度不够,那时候,我懒,力气还小……
    好好练几天,也基本能实现。
    刘年说他记忆里的郑梅,是个始终微笑、态度温和的女人。
    她和金庸,和古龙一样重要,没有她就没有他的武侠世界。
    她不会写作,也不懂武功,她是书摊的老板娘……
    我也渴望有个温柔的女人,笑靥如花,看着我默默的喝酒,抚平我的心中无数伤痕……
    那天,六爷,应该不想杀人……
    刘年说《白玉老虎》和《连城诀》是古金容易被忽略却不应该被忽略的作品。
    这些书步步惊魂,却环环相扣,是治无聊、嗜睡、注意力不集中、产后抑郁症的良药。
    我想说,我是真的从江湖中走来,身经百战,几次生死边缘爬出来……
    可是,那些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人心……
    最冷是人心!
    江湖,和人交往,不仅仅需要菩萨心肠,还有霹雳手段!
    我写的小说慢热,可是,那是真实的人生……
    人生,本来就很慢,慢的我怀疑人生……
    我的书要是读了,也许也能治疗真正的抑郁症,我是二十年重度抑郁症患者,我只能面对高山大河,自我疗伤……
    过眼无数奇珍异宝,我都不开心,可是,写书的时候,我不再抑郁!
    他写到好喜欢与世隔绝的静……
    我也喜欢静静。
    静静,是个好听的名字……
    他说:“这段文字与江湖无关,不追求高分的时候,不追求发表的时候,文字,就是我的奴隶。
    偶尔跑跑题没有什么不好,就像少年时偶尔背着老师与家长,下河洗一回澡,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你知道猛洞河吗?
    阳光一直可以潜到水底。
    所以,水底的石头上,一只青虾都看得见。
    哪里都是江湖,谁都是江湖中人。”
    在文坛这个江湖里,他是振威镖局的那个趟子手。
    他渴望有一天,像郭靖一样,去华山论剑。
    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在微笑。
    我写到这里,我趴在床上,醉眼朦胧,眼睛很疼,肚子里还憋了一泡尿……
    他写江湖仿佛又回到了少年;回到了实际上充满热血和满怀理想,相信书本,相信历史,相信老师,相信社会,相信面前每一个微笑真诚的人的纯真年代。
    回到了那个喜欢做梦,喜欢掩饰表面上沉默寡言勤奋好学,实际上一直深深迷恋着邻居那个长裙曳地的女孩。
    迷恋多情的开着一树雪白的栀子的初夏……
    他写羡慕曾经夹住过西门吹雪的神剑的灵犀一指,能否夹住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我的飞刀速度和准度不逊梁风,几乎风一样,十步杀人……
    在战国,我希望是个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墨者,不喜欢做个运筹帷幄的君王……
    有一天,突然想重温一下少年。
    那个武侠时代,已经过去了……
    内心里还有一个江湖。
    江,沅江的江,酉水的江,猛洞河的江。湖,栖凤湖的湖。
    那里风波不恶。
    一条小船,始终在彼岸泊着……
    哪一天,等事情做完了,招一招手,它就会袅袅得出来……
    我今天喝醉了,外面夜色已黑,水泥钢筋的丛林里,我没有小船。
    我的宝马在路灯下静静的等着它的主人……
    它刚刚跋涉万里,满身灰尘……
    我很怀念我的江湖,很多原因,不能把所有江湖往事写出来。
    可是,我没有遗忘……
    就像身上的伤,和心里扎的刺,每逢阴雨之夜,都会隐隐作痛……
    张文龙淘宝的第一个瓷器也是我第一次淘到顺治青花,很喜欢这八个字:梧桐叶落,天下皆秋……
    那是粗犷而萧瑟的生命!
    每个懵懂少年都会长大,慢慢老去,直至死亡……
    忽然想起我的外婆,昨夜梦到她了,她已经死去十几年了,可是祭日我几乎不去上坟,因为我还当她活着。
    还当做她依然在故乡老宅中火炕上等着我归来……
    看着我睥睨江湖,纵横四海……
    乡愁和故人,像大风烈酒,和眼泪一样让人难忘……
    陈府依旧在赛宝,宝贝繁多,几万字,也写不完,夹杂点跑题的文字,这个章节悄悄的记录着我的回忆……
    所有的古董我基本认识和精通,那是我下了无数心血学会的经验……
    经过无数实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里老李的耿直,六爷的阴沉,陈二爷的通达,张文龙的勤奋,四哥和梁风的忠义,都是我身边很多朋友历历在目的影子……
    甚至那些美丽的女孩和幽怨的妇人……
    这本书是写给男人的小说,讲述着男人之间的温暖,可是江湖,怎么会没有女人?
    看她泪眼婆娑,看她姹紫嫣红,看她笑靥如花,看她秋妆春颜……
    昨夜小寐,忽疑君至,却是琉璃火,未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