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狼行都市
作者:吃西红柿   毒狼最新章节     
    阿狼独自一人躺在天桥下面的桥洞里,肚子咕咕的叫个不停,仿佛对主人摆了几天的空城计提出抗议。

    来到广州已经有一个多星期,算上今天,已经有三天没吃任何东西了,除了饿得发慌的时候跑去自来水管猛灌几口自来水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固态的东西进入他那早已紧贴后背的肚皮里。无奈,只有静静的躺着,尽量减少身体的活动,好保存那早已不多的体力。

    回想来到广州的第一天,刚下长途客车就被人无缘无故的蒙住眼睛。多年炼狱般的生活让他时刻保持警惕,之所以让人蒙住眼睛只因为阿狼至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在零点几秒之内把蒙他眼睛的人喉结劈碎,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没有从后背的人身上感觉到杀气,估计是来车站接人时认错人了吧......

    果然,紧接着从后面传来一声娇哼:“怎么这么晚才来?你猜猜我是谁!”

    “你认错人了。”阿狼从嘴里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猛然间,阿狼左肩往上一顶,振开那双蒙住眼睛的手,飞快的转过头来看着身后的人......

    站在阿狼面前的是一个面相看起来很白净清秀的姑娘,年龄大约20左右!此刻,姑娘的脸上挂着尴尬的表情,嘴里一个劲的对阿狼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先生,你长得很像我的表哥,我同他几年没见了,今天来接车,看见你下车,把你错当成他了,不好意思啊!”

    阿狼冷冷的看着眼前的这位姑娘,脸上的表情好像万年不化的冰霜,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被阿狼的眼神盯着,姑娘浑身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身体瑟瑟发抖,竟然不能移动一步。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心里有种很不好的感觉,说不出是为什么,但就是感觉浑身发冷,发自内心的冷!

    她当然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杀气,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小骗子,每天徘徊在广州火车站里,专门盯着那些外地来广州的农民工。刚刚阿狼下车时她第一眼就远远的看中他了,年龄不大,也就20岁上下的样子,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脸庞看起来挺秀气,估计又是一个高考落榜南下淘金的小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还有好几处磨破的成一片细小的小孔的迷彩服,这完全就是一身标准的新时代农民工打扮嘛。这类年轻农民工是油水最多,且最好得手的,因为年龄不大,且刚出校门,很多都是第一次出远门,社会经验自然不足,既然是第一次出门,年龄不大,家长肯定怕他出门饿着冷着,所以肯定会在出门时多给路费,种种理由加起来,她就在心里把阿狼归为了最好得手的一类人了。

    可没想到这个年轻农民工(至少她心里是这么认定的)的眼神是这么可怕,当他那冷冷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时,自己居然连移动下脚步的勇气都没有,仿佛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被对方看透了似的,这在平时大大咧咧的自己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个人不简单,得离他远点。”她心里这样想着,真的给对面这个看起来年龄不大,脸庞挺秀气,但一副冷冷表情的年轻农民工吓到了......

    “小美,上车啊,傻傻的站那里干什么?叫你接个人接到没有?”从两人身边开过来一辆面包车,从副驾驶的车窗里露出一个中年人,看年龄估计是姑娘的爸爸叔叔一类。

    听到男人的喊声,阿狼意识到自己可能太敏感了,暗自提醒自己现在是普通人的社会,哪里来那么多的危险。虽然心里还是隐隐有种不对的感觉,但他还是收回盯着对面姑娘的眼神,朝姑娘点点头,示意有人叫她,她可以走了。

    对面的女孩一下回过神来,茫然的盯了阿狼一眼,迅速的转进面包车,连句场面话都没有对阿狼说。看那模样,仿佛后面有条狼在追她似的。

    轰轰车子在阿狼面前喷出一道黑烟后一溜儿的开走了。坐在车里,女孩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对前面副驾驶上的中年男人说道:“叔,刚刚那人好可怕,他盯得我连动都不敢动,可吓死我了。”

    “可怕个屁,不就一小毛孩子?他的包还不是被你顺手领走了?我老远看你得手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丫头,老实告诉叔,是不是看上那小子了?”中年人望着之前被唤着小美的女孩嬉笑着说道。

    “叔,你说什么呢,真的,你没瞧见他那眼神,就像一头狼,哦,不对,就像死尸的眼睛一眼,冷冰冰的,一点感情都没有,我当时算了,不说了,看看他包里都有些啥好东西,我之前提着怪沉的。”也许是不想提起之前的情景,小美没有说完后面的话,因为她知道就算说出来他叔也不会相信的。

    “好的,我们一起看看到底有些什么丰盛的收获。”小美的叔叔答道。

    当他从车座下拉出那个用麻绳系着的麻袋解开后,他同小美同时发出一声:“啊,这是”

    看着面包车绝尘而去,阿狼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哪里不对头了,自己装干粮的麻袋被那女孩上车时提走了,“有意思。”阿狼心里想着,脸上依然毫无表情。没想到第一次出门,竟被一个小姑娘暗算了,想想自己过去十多年地狱般的艰苦训练,还是阅历不够啊!

    虽然意识到自己行李当着自己面被盗,如果一麻袋烤熟的野味也算行李的话,但阿狼并没有去追回来的意思。反正自己身上还有钱,烤肉没了就买东西吃吧,自己总不可能会饿死!只要解决了老混蛋说的那个人,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回去了,虽然家里已经没人,老混蛋已经死了,但多年来自己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并不认为大都市里生活有什么吸引力,反而还有些抗拒。

    接下来的两天里,阿狼用光了所有的钱,而他所谓的身上的钱全部加起来就10多块,而且还是第三套的人民币......

    他跑了至少20个卖馒头的地儿,可没有人愿意同他做生意。最后还是一位看起来年龄大概50多的包子铺老板,听他自己说,这种钱早就不流通了,他平时就爱收藏个旧版人民币,就当是收藏好了,结果用20个小笼包换走了阿狼的10元第三套人民币。

    阿狼有些不明白,老混蛋死前明明说了10元钱可以支撑他1个月的口粮,而阿狼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并解决掉他估计一个星期都不用,可现在到好,就20个小笼包,别说一个月,就是1个星期都坚持不了啊。

    精打细算后,阿狼用了三天时间去找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当然,小笼包也在第三天晚上凌晨前光荣的被阿狼消灭完了。尽管每天有6到7个小笼包充饥,但阿狼从没觉得肚子饱过,只不过是维持每天最低体力消耗而已。毫无疑问,阿狼没有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那个人就在广州,就在广州啊!他瞎了一只眼,左腿有点瘸,背后有只秃鹰的纹身,有60多岁......小杂种,去找到他,给我杀了他全家!杀了他全家!小杂种,你一定要答应我,杀了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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