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同行你我他(一)
作者:兔儿知秋   晋中镜最新章节     
    霍读点头,郑重其事的道:“当然了,数好了钱,要告诉我准确的钱数,然后再写一份拿到钱的字据给我,这样我才能安心啊。”
    “那好吧,我数一下。”
    小厮搬来一个矮凳子,顺风则拿出一杆秤,雨轻撩袍坐到矮凳子上,从筐子里抓了一把钱,一枚一枚的数,数了二百个铜钱后就放到秤上称,得出准确重量,然后就开始随手抓,速度变快,没过一会,就把一筐钱数好了。
    雨轻扬起笑脸道:“霍读,这一筐是整整一万钱。”
    霍读有些生气的问道:“你是不是派人跟踪我?”
    雨轻又开始数另一筐钱,头也没抬的回道:“我今日在这里举办时装走秀,请来了一众好朋友,忙前忙后的,哪有时间关注你。”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我会拿散着的铜钱给你?还带着那个秤?”
    雨轻抬头看着他,开玩笑道:“我很有这方面的神通啊。”
    霍读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就像是学生准备整蛊老师,意外被老师发现了一样。
    “你现在是生气多一点,还是惊讶多一点?”
    “你到底为什么会拿着一杆秤?”
    雨轻只好耐心地向他解释道:“我每次出行都会带许多东西,像是医药箱、望远镜、火折子、剪刀之类的,以备不时之需,我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把这杆秤放进牛车里的。”
    霍读抚额长叹一声:“你真的很让人恼火。”
    “你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来赔偿那两株花,我从来都没觉得你会说话不算数,你真的很善良,同时我也要向你道歉,收回之前在书坊里对你说过的那些话。”
    “算了,其实我也有错。”
    雨轻站起身来,微笑道:“你出城来只是为了赔偿我吗?”
    “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是有关图书管理员狄咏的,可能我说的事情并不能对破案有多大的帮助。”
    “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狄咏家里养了一只柴狗,大概是在案发前半个月,我在茂先楼一楼抄书快至闭馆,最后我和狄咏一起离开的茂先楼,他家的柴狗竟然蹲在崇文馆大门外,当时狄咏还很生气,问它为什么跑来这里,没过一会有个老翁就赶了过来,原来狄咏已经把这只柴狗送给了老翁,也许是它想念主人,嗅着味道就一路找过来了。”
    “你可知道那个老翁叫什么,家住在何处?”
    霍读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听狄咏提过一句,那老翁是他的同乡,就住在盘鸱山脚下的小镇子上。”
    雨轻沉吟道:“盘鸱山。”
    今早有人在洛阳东南盘鸱山上发现了一名男尸,死者正是狄咏,经过仵作初步验证,他应是被利刃割喉致死,并且推断他死于三天前,宁县尉已经命捕头将尸体抬回衙门了。
    在时装秀上,顺风悄悄告诉雨轻的正是这件事,此刻顺风皱紧眉头,说道:“我还是觉得那个丁谓之和春娘有最大的嫌疑。”
    祁斯在来信上说狄咏的弟弟狄升并不在中牟,有人看到抱狗的丫鬟小翠和狄升一起匆匆离开的中牟,他们很可能来了洛阳,因为狄咏死了,狄升自然要过来为哥哥收尸的。
    雨轻淡淡说道:“我准备去一趟镇上。”
    霍读好心提醒她道:“那里不算很近,天黑前你肯定是没办法赶回来的,你要是夜不归宿,你的府上一定会派人到处找你的。”
    雨轻微笑道:“为了查案子,只能对叔叔婶婶撒个小谎了。”
    “我看你就是个撒谎精。”
    霍读刚转身想走,又不放心的回头问道:“你认不认得路啊?那个小镇可不好找的。”
    “你以前去过那里吗?”
    “我爬过盘鸱山,那个山上有很多草药,还是我带你过去好了,免得你掉进山沟里走不出来,山匪强盗最喜欢像你这样长得白白嫩嫩的少年郎了,万一碰上哪个女土匪,说不定会掳走你当压寨夫君。”
    雨轻低哼了一声:“帮助别人还要顺带挖苦一下,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帮谁呢?”
    为了到镇上不惹人注目,雨轻便换上了一身朴素的浅蓝色花纹布衣,头戴竹节木簪,显得俏皮可爱。
    霍读和雨轻共乘一辆牛车,车上有一张小桌,霍读一直都在很认真的抄书,他常利用空闲时间为人佣书,由于他字写的很好,得到的报酬要比一般的佣书者高许多,每抄写一卷五千字至一万字的书可得两千钱,有时候会是一匹绢。
    佣书业起源于汉代,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府会设有胥吏,专门负责抄书。而高官和贵族,也会雇用书佣。
    抄书工作其实很辛苦,而且当时对抄书要求极高,并不是简单的胡乱抄写就可交差,抄书是个精细活,不仅要工工整整地抄写,还不能抄错。能够从事书佣工作的人都要具备一定的书法功底、严谨认真的态度和绝对专注力。
    胸无点墨的人自然无法胜任,贵族子弟根本不屑去做,也只有那些身份卑微、满腹才华的贫寒学子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抄书不倦。
    霍读衣食无忧,他抄书并不为赚钱,而是利用给世家大族抄书的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书籍用来学习知识,这也是很多寒门学子愿意从事艰苦的抄书工作的原因。
    雨轻安静的坐在一边,也不去打扰他,只是自己拿着一根鹅毛在本子上写写画画,霍读停下笔休息时瞥见那个可以插鹅毛的金属笔帽,觉得很有趣,就想要挨近瞧一瞧,大白立马警惕的抬起头,伸出爪子就要攻击他。
    霍读只好把身子往窗边挪了挪,昨晚抄书抄到手酸,今日陪着她去镇上,也没时间抄书了,索性就把抄书的文具收了起来。
    他看到大白乖乖的趴在雨轻旁边睡觉,便问道:“你出门竟还不忘带着它,那只大狗有没有一起跟过来啊?”
    “小白待在我叔叔家里。”雨轻把鹅毛笔插进笔帽里,抬眸笑问:“你在郑家私塾附学读书时有没有被郑氏子弟欺负?你应该也认识郑翰和郑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