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河南“头号魔头”-4
作者:方小糖   真实罪案录最新章节     
    后来杨德立被抓了,但是他一直喊冤。
    只是当时他的疑点最大,最后被屈打成招。
    不过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杨德立又翻供了。
    这个案子一直侦查了2年,杨德立也一直被关押着,直到2003年的6月28日,他才被无罪释放。
    而这起案子,也成了悬案。
    直到杨新海被捕后,这个案子才真相大白。
    这杨德立差一点就成了杨新海的替死鬼。
    而杨德立被捕的这两年里,杨新海却在疯狂的作案。
    郭庄村惨案发生后的第二天,杨新海就坐公交车逃亡到了跟周口相邻的驻马店。
    在这里,他又瞄上了关王庙乡一个村子里的小商店。
    这个店里有两个年轻的女性在看店。
    而且这个店比之前那个小卖店大的多,杨新海估计这家店里应该能抢到不少钱。
    当天晚上,他潜到店门外,观察了一下。
    他发现这个店外面的铁门并没有上锁,但是门从里面被顶住了,开不开。
    于是他又绕到了后面的窗户。
    这窗户是开着的,但有钢筋挡着,人是进不去的。
    好在他早有准备。
    他拿出绞钢筋用的卡钳,剪断了窗户上的两根钢筋,又把钢筋扳起来,留出的空间正好可以容纳他穿过去。
    不得不说,他因为发育不良而瘦小的身躯,反而成了他作案的有利条件。
    杨新海从窗户钻进屋内,看到里面的一张床上,睡着3个人。
    两个年轻的女性,中间睡着一个3,4岁的小男孩。
    杨新海猜测年长的那个应该是小男孩的妈妈,有二十七八岁。
    年轻的那个,是这女人的妹妹,十八九岁的样子。
    此刻她们睡的正香,完全没有觉察到屋内潜入了一个恶魔。
    杨新海第一时间也没有动手杀人,还是先找钱。
    他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一百多块钱。
    不过他觉得有点少,因为这么大的一个商店,不可能只有100多块,肯定在其他地方也藏了钱。
    但他怕自己继续找钱会吵醒睡着的三个人,于是他又决定,先把这三人给解决了。
    他这回没用铁锤,而是用之前剪钢筋的卡钳。
    他先是砸了小孩的母亲,砸了两三下。
    接着是女人的妹妹,也是两三下。
    最后的小男孩,他是直接用手掐死了。
    杨新海的身材虽然瘦小,但是他在劳教的时候,天天砸石头,练出了惊人的臂力。
    这时候把这力气用来砸人,简直小意思。
    床上的三个人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在睡梦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杀完人之后,杨新海看着这两个年轻女人,他当然不会错过。
    正当他要对年轻的妹妹施暴时,没想到,商店旁边挨的很近的一家诊所里的医生,居然听到了这里的动静。
    当时医生吴峰赶紧跑出来查看,拿着手电往这边的屋子照,并大声的问到:
    “谁,发生什么事了?”
    那手电的光差一点就照到杨新海身上了。
    杨新海吓得赶紧爬起来,捡起卡钳慌不择路的从商店的西门跑了出去,钻进了对过的一片玉米地里。
    杨新海杀人的时候凶残无比,他的内心却极其脆弱,经受不起一点点的风吹草动。
    只要遇到一点点反抗,他就会吓得心惊肉跳。
    杨新海逃走的时候,吴峰看到了他的背影。
    但是杨新海跑的极快,所以吴峰放弃了去追他,转而进了商店,去查看屋内的情况。
    结果就看到了店内的卧室里,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满头鲜血的倒在床上,已经没有了呼吸。
    杨新海在短短几天内连续犯下两宗命案,他胆子也越来越大。
    此后的案件,他再也没有手软过,基本上都不留活口。
    2000年的国庆节,杨新海又瞄上了一个小女孩。
    那女孩只有12岁。
    但是在杨新海看来,那是最新鲜的猎物。
    当天晚上他就行动了,他从来不会延误时机。
    那天,家里没有其他人,只有63岁的奶奶和12岁的小女孩,以及小女孩7岁的弟弟。
    杨新海进屋后目标明确,直接砸死了奶奶和男孩。
    因为他的主要目标就是小女孩。
    小女孩一个人睡在另一个屋里,杨新海也没有让她活着,先把她砸死,随后对她进行了奸尸。
    自从他开始杀人之后,他越来越迷恋上了杀人带来的快感。
    杨新海这一次杀了3个人,抢了7块钱。
    而且这一次,又有一个人差点成了他的替罪羔羊。
    并且这个蒙冤的替罪羊还被劳教了1年。
    以至于大家很长时间都把他当成杀人犯,连他儿子娶媳妇的事都因为这个原因被耽误了。
    一直到2003年被抓,杨新海都是用同样的方式一共作案26起,杀害67人。
    只要有年轻的女性,他是不会放过的,都会对她们进行性侵。
    不过,杨新海从来不碰30岁以上的女人。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杨新海曾经跟一个30多岁的女人有过纠葛,后来就对30以上的女人产生了厌恶感。
    当时杨新海还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打工仔,他在山西临汾一个水利局的建筑工地上当小工。
    在那儿工资并不高,一天2块钱。
    不过杨新海那个时候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 。
    穷苦惯了的他觉得,能凭着自己的双手挣钱,就很满足。
    杨新海在工地辛辛苦苦干了3个多月,工程完工时,他领到了180多块钱。
    这些钱对于杨新海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他揣着这些钱离开了工地,打算换份工作。
    当时他想先找个住的地方。
    原来在工地打工,工地有宿舍。
    离开了工地,他就只能露宿街头了。
    不过他很快在乌衣巷找到了一个住处。
    那家住着一个寡妇,正好多了一间房。
    当杨新海问她租不租房时,寡妇同意把空出来的那件房租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