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百年重见
作者:曲朝   爽!恶毒女配看见弹幕后飒爆了最新章节     
    回到家里,杜晚歌想着晚上的书画展,在衣柜里找能穿的衣服。
    『叫你爸爸重新买一件啊,不是说礼服不能穿第二次吗?』
    『其实一直觉得这种言论好浪费,能穿就穿多一次怎么了,这么贵的衣服。』
    『书画展,这种展一般都要穿得文静点,别像之前那次穿那么浮夸,挑点雅致的穿行不?』
    杜晚歌在衣柜里发现原主还没穿过的旗袍。
    本来是原主为了迎合黎风审美买的。
    她拿出来的时候,弹幕又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不行,这个太文雅了。』
    『旗袍要气韵才能穿得好看,不能是脑子空空,你穿不了,找条浅色礼服穿穿好了』
    『旗袍可不是谁都能穿的,我认识的一个大美女都穿得不伦不类,气质大打折扣,这种东西一定要腹有诗书气自华。』
    杜晚歌却拿着旗袍就走进浴室换。
    弹幕就算再想嘲笑,也被迫暂时停止。
    她拉开浴室门,弹幕恢复的那一瞬间都在嘲。
    『她穿估计流里流气,一点都不和谐。』
    『旗袍门槛可高得很。』
    『都叫你别—————』
    弹幕瞬间卡住。
    杜晚歌从容地抚了扶白色暗纹丝绣旗袍的珍珠盘扣。
    仪态万千,宛如珠玉,自然从容到似乎这旗袍就是她日常穿着。
    露出一截白皙匀称的小腿,清瘦却窈窕有致,落落大方到有那么一刻以为她是民国的大家闺秀,有时代的厚重感。
    只需要看她一眼,就感觉她温婉却饱读诗书,有枝节的错落和周容的气场。
    百年重见,仍然秀色照清眸。
    之前觉得太浓郁显得妖艳的眉眼反而如墨一般沉稳,荡不开的平静自持,带着井然的秩序感。
    旗袍本身只是很普通的旗袍,但冰姿自有仙风,无论多平常,都被杜晚歌穿得清贵端庄,惊艳无比可又仿佛她原来就是这样。
    连弹幕一时间都被美到失语,难以置信是他们一直看不起的恶毒女配。
    好漂亮……
    『为什么,旗袍有buff加成吗?』
    『她穿怎么这么…合适?』
    『我有种第一次认识她的感觉,为什么好像就该穿在她身上一样?』
    杜晚歌从容将长发盘起来,随手用笔像簪子一样固定住发型。
    『好美,我都不敢说话了。』
    『为什么会这么好看,明明我不喜欢女配姐啊…』
    『她还会盘头发……去哪学的这些,完蛋有点被圈粉了,她去演民国千金也不会有人觉得突兀吧。』
    杜晚歌照着镜子,看着如今自己的相貌。
    原主和她的长相其实完全不是一种风格。
    原主艳丽妖冶,她的长相偏淡,坦然说她原先的长相也算可以,但这一刻,看着镜子好像回到了战火纷飞的那个时代,上流依旧歌舞升平,而她此刻梳妆打扮,正准备去舞会上露面。
    可一切都回不去了,她的同学在革命中牺牲,她的老师被逼自尽,她实业救国的发小已经闭眼百年,志同道合的同胞已经殒命。
    只剩下她一个人在这里,独自贪生,没有报国捐躯明志,和同盟躺在同一片烈士碑下共看月色。
    弹幕却不懂她的心绪,依旧在感慨杜晚歌的气质身段。
    『不是我说,乌歌这个样子出去,绝对会美到一大片人。莫名有种想看别人反应的兴奋感。』
    『第一次见穿旗袍能穿得这么好看的人,以前一直觉得旗袍老土。』
    『问题乌歌是文盲女配诶,她的气质居然这么好,芒芒来了我都不敢讲能穿得这么好看,好不真实。』
    第一次,弹幕居然没有反驳说句芒比杜晚歌更好的言论。
    很难言喻的心服口服,弹幕一直盯着杜晚歌看,养眼得实在过分,哪怕清楚她是恶女都忍不住被吸引。
    杜晚歌给卢舜华发消息:“卢总,您参加今晚的书画展吗?”
    卢舜华日理万机,但看到这个小友的信息,却立刻停下手上的事情,格外友好亲近:“去的,小乌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结束之后还可以一起吃点东西聊聊天。”
    杜晚歌:“好。”
    卢舜华忍不住浅笑,助理很少见自己老板这样笑,余光看见了是那位被老板私人投资入股几十亿的企业千金,心里不由得起了几分敬意。
    能这样得卢总的心,一定是被卢总很看重的人。
    晚上卢舜华见到杜晚歌的时候,也被惊艳到一时间没认出来,犹豫了一下:“是乌歌吗?”
    杜晚歌在晚风里浅笑:“是。”
    脸还是那张脸,可气质却截然不同,卢舜华确定是自己看重的小友后,欣慰和欢愉一瞬间涌上来,感觉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人。
    虽然第一印象不太好,但这个晚辈真的一直在给她惊喜。
    卢舜华拉了拉杜晚歌的手:“今天你这样出现,大家肯定都会对你刮目相看。”
    杜晚歌风轻云淡地浅笑。
    像一颗莹润的白珍珠,高贵典雅。
    卢舜华忍不住心中快慰。
    真是黎风没福气,这么出色的姑娘,他居然要和人家解除婚约。
    今晚倒可以看看黎风什么反应。
    到了书画展的会场,杜晚歌和卢舜华一同进门。
    书画展的灯光泛着浅黄,原木色的画架悬吊展示着每一幅书画作品。
    黎司期在人群里看着自己的作品被众人称赞,但说的都是黎风如何如何,忍不住想笑。
    正在此时,错落的木架中,一道白色的窈窕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
    一开始众人还没注意,偶然一抬眸,视线全都惊讶地凝在杜晚歌身上。
    “这是——”
    “不会是乌歌吧?”
    “天呐,她最近是做了什么医美吗,怎么感觉脱胎换骨。”
    黎司期也抬眸看过来。
    众人视线全都投向杜晚歌,哪怕不敢相信,也忍不住小声感叹。
    “真漂亮啊。”
    “是乌家的千金?气质真是大变,听说回去上学了,一改了叛逆马上就变得这么气质沉稳端庄,可能原先乌家就教得不错啊。”
    “气质一下子这么端庄大方,只能是装的吧,乌歌可是文盲,不过她那件旗袍应该蛮衬人的,居然能衬得她这么有气质。”
    众人不敢相信乌歌一夜之间变成了落落大方的大家闺秀。
    甚至有人上前问杜晚歌穿的旗袍是什么牌子,哪个设计师。
    杜晚歌也坦然如实相告。
    可是她美得毫不费力,给人一种感觉,不是人穿衣服,也不是衣服穿人,而是她本来就和这种衣装同生,现在是归还其位。
    让人很难确认是因为一件衣服,她才忽然有了大家闺秀的气派。
    黎司期的眼神钉在她身上,深邃的彗星眸中有满地流淌春光的笑意,饶有兴味毫无顾忌。
    明明今天是黎风的主场,可却没人讨论黎风,所有人视线话题全都在杜晚歌身上。
    黎风到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但是眼神很奇怪,好像是盼着看他对发生的事情有什么反应。
    他下意识以为是会场出了什么意外,心漏跳一拍。
    然而抬眸却对上了正在欣赏草书的杜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