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莫道...
作者:太行山的乌图   我从历史长河中召唤宠物最新章节     
    晚霞勾勒出云彩的形状。
    街边。
    上学的学生纷纷在一个摊位前一脸失望。
    “叔叔,真没汉堡了嘛。”
    “没了,都被你们的同学买走了。”收摊的老板乐乐呵呵的解释。
    他也没想到。
    今天刚出摊就收摊了。
    本来应该摆两小时的摊,十分钟就结束了,正好下个早班。
    那小姑娘可真大方。
    不过就是带着个大狗吓了他一跳。
    “光义哥,慢点吃,别着急,还多着呢。”
    一口一个汉堡包的光义汪,白书玉生怕这个二哥的弟弟噎着了。
    “嗝~无妨,无妨,这叫汉堡的东西味道真不错,酸酸甜甜的。”饿急了的光义汪再连吃了好几个汉堡才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光义哥,你是今天来的么,怎么自己单独就出来了,还走了这么远。”
    “咳...这事说来话长了。”
    光义汪语焉不详。
    它总不可能在这叫白书玉的女孩面前说自己是被柴荣喵追的慌不择路一路迷失到这里来的吧。
    说出来多丢脸了...
    不对。
    是太太丢脸了,有失它的身份。
    “那我们先回家吧,边走边吃,不然回去要晚了,我还得做作业呢。”白书玉站起了身。
    作业不多。
    只是普普通通的语文抄写以及一点加减乘除的数学。
    “作业,是学堂夫子布置得功课吧?”
    “嗯,是呀,光义哥你也做过吧,你应该读过书吧。”
    “那是自然。”
    它老赵家可不是平头百姓,乃是将门,平常除了功课外还要学习武艺。
    可惜...
    它对武艺兴趣不大更喜欢读书,而大哥匡胤汪却是更喜欢武艺。
    对了。
    匡胤汪按道理来说其实算二哥,只是真正的大哥赵匡济早夭,光义汪更习惯唤匡胤汪大哥。
    “你这的功课难不难?”
    “不难,就是抄写。”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抄写对于记忆,以及对一些以前的错误很有帮助。”光义汪说的头头是道。
    谁叫它爱读书呢。
    边走边聊。
    黄昏下,白书玉和光义汪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
    黄昏。
    女孩。
    老狗。
    街边的灯火已经开始打开,巨大的广告灯牌一个连着一个,好不繁华。
    灯火通明。
    “现在的人梳栉竟然如此之短。”路过一间开始有客人的美发沙龙,光义汪有些感慨。
    梳栉便是剪发。
    宋朝也有剪发的服务,但只是稍微的修剪。
    而像如此之短的剪发。
    有个专门的名字叫髡刑,和在脸上刺字一样,只有罪犯才能享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真是没想到现在却是如此不同了。
    白书玉闻言不知道回什么,她听不懂光义汪说的梳栉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光义汪也不需要回应。
    只是心中有感罢了。
    这个点很热闹,街上刚下班的、刚放学的,买菜的、下馆子的行人熙熙攘攘。
    有些拥挤。
    白书玉没有这种烦恼,谁叫光义汪从长相上就不是只好狗,自带行人不可靠近光环。
    不过她还是默默带着光义汪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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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去找啊?”带着一只狐狸回来的苏不语看着还不为所动的匡胤汪问道。
    “不用,我感觉到它回来了。”匡胤汪摇摇头,又递了个眼神给苏不语身后的那只狐狸。
    嗯...
    赵高汪瘦了一圈。
    看来张角吱那里的日子也不太好过。
    的确是不太好过。
    养殖场现在已经有差不多三百左右的信徒了,一天三顿,顿顿刷碗,还得扫地。
    虽然还有个员工小樱。
    但赵高汪只想仰天怒骂张角吱你这个丸八蛋,什么重活累活麻烦活都让自己干。
    畜生啊!
    要不是打不过这家伙。
    赵高汪非得举旗造反,夺了这什么宠物太平教的教主之位。
    叫它知道知道。
    什么叫作莫道赵高一只眼,挑动太平天下反。
    这些天。
    赵高汪除了劳动改造,便是听小樱玩张角吱的手机时发出的一些电视剧声音数着日子。
    至于为什么不听张角吱玩手机的动静。
    只能说。
    不修道的根本听不懂一点,这家伙一晚一晚的放的都是些道经。
    某天大喊一声贫道悟了然后当场圆寂也说不定。
    圆寂两个字。
    是赵高汪对它最诚挚的祝福,得道飞升,这家伙不配。
    “张角啊?我到的时候它还搁那念念有词呢。”
    “...”
    “念什么?搁那念诸天气荡荡,我道日兴隆呢,早晚发癫。”
    苏不语和李治汪聊着张角吱。
    他很担心这家伙的精神状态。
    二十八星宿都搞出来了,别误会,不是真的星宿,只是用星宿给它精挑细选的二十八个渠帅取名而已。
    “张角?是那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张角?”元璋喵好奇问道。
    “对啊,元璋你还没见过吧。”
    “咱的确没见过。”
    “你俩也算有共同点了,都是起义,不过它失败了,你成功了。”
    “那是自然,知不知道张角的对手是谁,懂不懂一汉当五胡的含金量啊。”刘询喵靠着沙发摊开爪子。
    虽然刘宏是个废物。
    但那时的汉军战斗力是没怎么退步的,镇压黄巾军这群乌合之众不是简简单单。
    这话。
    元璋喵想了想,反驳的话语说不出口,那时的元军的确早已经不复横扫欧亚大陆的雄风了,战斗力十不存一,指挥系统更紊乱。
    “元军的确不行,但咱的大明雄师也不虚大汉雄师。”
    元军不行。
    但自己明朝的军队也不差。
    “元璋老弟,你那时的明军的确不差,但后面,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独汉以强亡的含金量不用我多说吧。”刘询喵承认了元璋喵一朝的明军,但也只承认了那一朝。
    朱棣带的明军虽然也不错。
    做到了封狼居胥。
    但和冠军侯能比吗,完全比不了,那时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面对的可是强盛期的匈奴帝国。
    注意。
    是帝国,那时的匈奴可是强大的帝国,而不是散乱的无头苍蝇。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含金量不用多说。
    元璋喵抿了抿唇,不想聊这个话题了,再聊下去,怕是李景隆那个王八蛋得被提出来了。
    李景隆。
    自己的外孙子,这家伙也该抽,五十万竟然攻不下高炽的城。
    它已经分不清。
    到底是李景隆和自己留下的明军太菜,还是自己的高炽孙子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