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崩溃的金寿
作者:十亿赠珏   种田之我穿成寡妇后暴打公婆最新章节     
    “你哭什么,看你那矫情样,当初不是你要留下的吗,现在娘有钱了,你后悔了,怪不得娘生气,我都生气呢,既然选择留在陈家,你就做陈家的好孙子,还回来干嘛,娘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儿子,她早就对你寒了心了。”
    腊梅并不吃他这招。
    哭就哭呗,关她屁事。
    她只知道自己中午想吃对面街尾卖的排骨小馄饨。
    也不知道现在人多不多。
    不会卖完了吧,她得抓紧去。
    说完就想转身走人,谁知被金寿一把拉住。
    “姐,我求求你了,我给你跪下,你就帮帮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在陈家一顿饱饭都吃不上,我们是亲姐弟啊,一个爹娘生的,你看看我都瘦成什么样了。”
    金寿还真跪在地上了。
    他撩开自己的衣袖,两条瘦成皮包骨的胳膊暴露在腊梅眼前。
    才几个月而已。
    竟然瘦成这样了。
    难道陈家真的要饿死他不成?腊梅平日里虽没心没肺,可好歹是自己的亲弟弟。
    她还是动容了。
    “你先起来吧,我也帮不了你什么,娘的脾性变了太多,如果她不原谅你,我说什么都没用,我建议你,离开陈家,哪怕打个散工也能养活你自己,这是50文,我自己攒的私房钱,去买碗面吃吧,暖暖身子,双桥上有家卖布鞋的大娘,鞋子便宜又耐穿,你去买一双,别再穿草鞋了,小心把脚冻坏了,真是造孽,这么冷的天气就穿着薄薄两层,哎,这样,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铺子里给你取件衣服。”
    腊梅连最爱的排骨小馄饨都没吃了,她跑回铺子里,因为离后院近,所以没从铺子前面走,她在杂物房里翻出来一件压箱底的厚衣裳,是三哥以前穿旧的,现在娘不让大哥三哥穿粗布衣服了。
    说是会丢了店铺的脸面。
    这些衣服就再没拿出来过,放着也是浪费。
    五弟和三哥的身形又差不多。
    不如给他穿。
    不光如此,腊梅又翻出来两条厚裤子。
    总算齐全了,她把外衣和裤子塞进麻袋里,扛在肩上从后门走了。
    关上后院门的时候,桂花刚从前铺忙完,她来到后院时,正好瞥到腊梅的背影,桂花有些纳闷,腊梅怎么馄饨没买又跑回来了。
    只以为她是忘记带钱回来讨钱的。
    “呐,这巷子里没什么人来,你快穿上裤子和外衣,省的冻着,你以前那些衣服呢?虽然没有多厚,但是也不至于穿单衣吧。”
    “被奶拿去拆掉棉花塞进天贵的被子里了,你也知道,陈家有多宝贝他,跟伺候祖宗似的,我这种没爹撑腰没娘疼爱的孩子,自然靠边站。”
    金寿自嘲的笑笑。
    其实他是故意穿成这样的,陈家虽然待他不好,吃不饱,又干得多,可衣服总不至于克扣他。
    为的就是让腊梅心软。
    “你看看你,偷鸡不成蚀把米,当初跟我们一道走多好,偏要自作聪明,陈家那群人你还不清楚?这么多年被欺负的还少吗,现在跑来跟我哭诉了,哎,还以为你多聪明呢,实则你是我们五人中最蠢笨的,衣服自己穿好吧,我走了,我还要去买馄饨吃,记得买鞋啊,别冻着,你要真想回来就多去求求娘,求我是没用的。”
    腊梅对他倒是没多大气。
    回不回来她都无所谓。
    娘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毕竟当初在陈家,五弟跟她关系也就一般。
    只有大哥和三哥会帮她,给她撑腰。
    让她少挨些打骂,还会帮她和二姐偷偷挖野菜和猪草。
    “姐,那我回去了,今天我来找你这事,你别告诉娘好吗,我知道她现在很讨厌我,不想听到我名字,我会慢慢哄好她的,今天的事你谁也别说。”
    金寿用恳求的眼神看着腊梅。
    搞得腊梅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和五弟不过几月未见,怎么五弟变成这副模样了。
    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我谁也没说,刚刚回铺子时也是走的后院,你放心吧,我走了,再跟你扯两句,我的小馄饨都要收摊了。”
    腊梅小跑起来。
    还好赶在最后一刻,留住了馄饨摊的摊主。
    她下了三碗馄饨,大哥一碗,二姐一碗,她一碗。
    至于三哥三嫂,不归她管,酒楼不愁吃喝。
    金寿看着腊梅的身影逐渐远去。
    他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怪异起来。
    “什么破烂东西,真拿我当乞丐了?都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凭什么你们吃香的喝辣的,我却要被你施舍,被你们可怜!真当我看不见你和大哥身上的绸缎衣服吗?呵呵,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有的,我也要,我还得全要!”
    金寿自言自语的说着。
    如果巷子这时突然进来个人。
    怕是会吓死。
    他眼神狰狞,双手用力的搓揉棉衣。
    直到衣服破了一个大口子,棉絮到处乱飞,这才算完。
    这些衣服,金禄连着麻袋一起扔了,他宁可穿着单衣,也不要穿别人的破衣服。
    至于面条,他到底是没吃,只是买了两个肉包子,站在街边狼吞虎咽的吃完才走。
    金寿擦了擦嘴,收拾好心情,重新换上一副老实面孔出了巷子。
    可路过自家铺子时,他无意看到了右边酒楼的招牌。
    上面写着颜氏酒楼四个大字。
    颜氏?
    酒楼?
    难道这酒楼也是娘开的?
    金寿本不识字,可他聪明,不管什么东西,只要看过一眼就能记在心里。
    在他小的时候,娘总是拿着树枝在泥巴上写写画画。
    颜字正是娘告诉他的,也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字。
    他在村里有个小伙伴,从小一起长大,可伙伴家做买卖发了家,11岁时就举家搬到临县了。
    没搬家时,他家里有好几本书。
    金寿每次去找他玩都会偷偷翻看。
    还会指着字问他怎么读,直到把小伙伴问烦。
    可问来问去,也无非认识几十个字而已,其他的全部连蒙带猜。
    正当他神情恍惚时,二楼响起了一道熟络的声音。
    “钱华,把楼上的桌子收拾下。”
    “好嘞,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