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
作者:猪脚猪耳双拼饭   回到霍格沃茨的古代巫师最新章节     
    “先吃饭还是先去图书馆?”草药课下课后,莱斯拎起书包就往温室外走。

    “先吃饭再去吧,我有点饿了。”达芙妮脸上泛起一丝红晕,有点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行。”莱斯也没强求,在他看来看书其实是件体力活儿,得吃饱了才有力气做。

    “等一下!”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间的对话。莱斯扭头一看,原来是不知什么时候凑过来的赫敏。

    “你们刚刚是有说去图书馆吗?那要不要一起去?我们可以共享一下笔记。”赫敏期待的看着莱斯。

    对于好学的学生,莱斯从不吝啬教导,哪怕对方不是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所以他自然而然的答应了赫敏的“组队请求”,不过还是要先去吃晚饭。

    开学典礼上那位斯莱特林学院的学长没说错,开学宴会上那些美食在平时也能吃到。每次看见餐桌上摆放的丰盛菜肴,莱斯都能感到一阵安心,这说明学校还在正常运行。

    “说起来你刚刚处理撒出来的魔药的动作真的很熟练,你是怎么做到的?”达芙妮想起魔药课上莱斯那娴熟的手法时,连盘子里的牛排都毫无吸引力了。

    “没什么,多来几次就习惯了。”莱斯叹了口气,眼中不禁飘过一丝化不开的沧桑。

    斯内普可能不知道,整个霍格沃茨里最能和他共情的人就属莱斯了。

    在担任斯莱特林学院院长兼魔药学教授的那段日子里,莱斯觉得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今天魔药课上遇到的情况真的是小场面,那帮疑似拥有巨怪血统的小巫师真的是什么都祸都能闯出来。

    烧化了坩埚算什么?见识过整个地下教室内都弥漫着吸一口就能去来去之间觐见死神的剧毒魔药蒸汽后,莱斯觉得没有什么困难是自己克服不了的。

    莱斯当时可是把全班学生都抢救出来了,他自己事后都觉得那是个奇迹。

    那次事故后,莱斯和其他三位创始人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其他三人怎么也想不通斯莱特林为什么那么想废除霍格沃茨校园内的反移形换影咒,直到他给另外三人展示了一下那间地下教室的“盛况”。

    不过最终大家还是保留了这个咒语,让霍格沃茨城堡内无法使用幻影移形咒。与之相对的则是四人一齐把魔药教材修改了一下,剔除了一些过于危险的魔药配方。

    甩了甩头,把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从脑海中甩走后,莱斯开始和盘子里的食物做斗争。

    饱食过后,莱斯三人来到了霍格沃茨的图书馆,在一张没人的桌子边坐下。

    达芙妮和赫敏从书包里掏出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莱斯则是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回来。

    “你不写作业吗?”看着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的莱斯,赫敏忍不住开口问道。

    “作业……”莱斯忍不住瞥了一眼达芙妮。

    他是真不想在这些略显幼稚的东西上浪费精力——研究狼人行为准则这件事能有什么意义啊?至于斯内普留的那份论文就更扯淡了,疥疮药水的配方就是他当年改良的,现在还要以这個为题目写论文就离谱。

    相比起来,变形术和魔咒学的作业就友善了许多。

    自己会教达芙妮各种魔咒,那达芙妮也可以说是自己的学生了,学生为老师办点事情那不是天经地义吗?

    感受到莱斯的目光后,达芙妮心头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作业好多,”她往桌面上一趴:“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

    如果有的选,达芙妮自然是不想写两份作业的,所以卖惨是很有必要的。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句话一下子就触动了莱斯,让羽毛笔自己写作业这个思路的确可行。之前他曾经发明过自动书写录取通知书的羽毛笔,那照着它再做一支可以自动写作业的笔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仔细想了想后,莱斯发现想实现这个构想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和内容基本不变的录取通知书不同,作业的内容是千变万化的,有时题干改一个字,答案都会截然不同,对羽毛笔的识别能力要求很高。

    想做一支自己写作业的羽毛笔,难度不亚于制作一顶分院帽,但确实可以挑战一下自我。

    莱斯将羽毛笔计划列入了自己的日程安排。

    短暂的聊了几句后,三人就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赫敏在解决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达芙妮掏出一卷羊皮纸,在上面写起了给父亲的信,莱斯则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

    “你在看什么?”赫敏写完一份论文后伸了个懒腰,然后被莱斯手中那本封面有些花里胡哨的书吸引了注意力。

    “《与女鬼决裂》,作者是吉德罗·洛哈特,写的是他在班登驱逐女鬼的事迹,很有意思的一本小说。”

    “女鬼?”

    “洛哈特的书?”

    赫敏和达芙妮从话里捕捉到了不一样的关键词。

    “女鬼是一种活跃在苏格兰、爱尔兰一带的黑暗生物,看起来像一个女人,但她的叫声和曼德拉草一样对人来说是致命的。”莱斯给赫敏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女鬼。

    “吉德罗·洛哈特是谁?”

    “一个小说作家。”这是莱斯给他下的定义。

    “非常厉害的冒险家!”达芙妮给洛哈特的定位和莱斯有些出入。

    莱斯之前在丽痕书店时就注意到了这位畅销书作家,奈何他的书实在太贵,一本顶其他书三本。他权衡许久,最终放弃了购买,结果没想到在霍格沃茨的图书馆里居然见到了这些著作。

    这几本洛哈特的著作,很有可能是图书管理员平斯夫人代表霍格沃茨校方购入的。这是很常见的操作,霍格沃茨会定期收购市面上的书籍以充实自己的图书馆馆藏。正是这千年如一日的操作,使得霍格沃茨图书馆成为了全欧洲最大的魔法图书馆。

    在莱斯眼中,洛哈特的冒险故事颇为有趣,不过不少细节和真实情况都对不太上,但也可以理解,毕竟小说是要做些文学加工的。

    是个经历丰富,能写出有趣故事的小说家,这就是莱斯眼中的洛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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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献上,今天还有一章,不过可能要等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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