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曹化淳
作者:云在天外   明祚最新章节     
    曹化淳接到这封信和一千两银子时,有些懵,由于他是大太监王安的心腹,所以万历末便被派到当时只有六七岁的朱由检身边做伴读,直到天启三年,因为王安案被牵连,发配到南京戴罪,这期间他与朱由检相处六年,少年时期相伴,可以说曹化淳是朱由检心里除了东李选侍之外最信任的人。

    可自曹化淳被贬出宫,还是第一次收到朱由检的信,还未打开朱漆,曹化淳便已泪如雨下,只见信中写着:“如伴自迁南京,已三年,孤夙夜念之,宫禁森严,难通笔墨,今孤移信府,克日大婚,想之藩不久,孤闻诸藩皆立业于南京,孤预寄如以事也,先遣银一千以资事,孤又闻南京有泰西善器者,烧制玻璃,每器万金,如当为孤寻法自筹,以资信府之用。其他诸业,如自斟酌之。望如保身为念,待纳归信府之时。”

    曹化淳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平复了下心情,信中的意思很简单,一是表达朱由检的思念之情,二是给他一千两银子让他在南京置办些产业。置办产业云云不是什么难事儿,看在信王亲王身份上,花些银子购置店铺,找寻购销渠道,有得是人会帮忙,毕竟南京这帮勋贵可不傻,信王得陛下恩宠,可以比肩万历皇帝对福王,陛下在位一天,讨好信王就没毛病。但是这玻璃有点让他犯难。

    倒不是他不知道玻璃是什么,玻璃在宋代就已经流传入宫廷,比传统的琉璃器物更加光泽透明,深受皇室贵族们的喜爱,到了大明,玻璃已经普及,民间叫药玉或者罐子玉,普通富户家里都有那么一两件,大多数都是广东番禺一带烧制,由于烧制技法不过关,杂色较多,用来做瓶瓶罐罐的,所以叫罐子玉,正经品色好的玻璃器皿基本上都是西洋传入中国的,想来信王殿下要的并不是民间烧制的玻璃,大概是要与西洋人贸易,赚取利润。但他在南京这些年只做些普通杂役,并不认识几个勋贵,更别提西洋商人,那是一个都不认得,看来先需找个中人。

    曹化淳思来想去,众多勋戚当中只有安远侯柳祚昌的管家柳忠与自己有旧,打定主意,拿了一百两,又封了五两银子,前往寻找柳忠。

    得了五两银子的柳忠很高兴地为曹化淳通传,柳祚昌正在听戏,曹化淳径直等了一个多时辰才被柳祚昌叫到面前。

    柳祚昌大喇喇地坐在太师椅上,正眼也没瞧曹化淳一眼,“说吧,找本侯何事?”

    曹化淳并没有下跪,只是躬身一揖,“侯爷,咱家曹化淳,是信王的伴读,因宫里一些干系迁南京待职,近日咱家受了信王千岁一些赏赐,准备在南京置办些产业,咱家知道侯爷神通广大,是以向侯爷求助。”

    柳祚昌拿起椅旁的玉如意,在后背上骚了两下痒,将玉如意伸出去,柳忠恭敬地接过放在小几上。柳祚昌才开口问道:“公公是哪年开始伺候信王的啊?”

    “回侯爷,咱家是万历四十四年由司礼监王安公公指派给信王的。”

    “哦,又因何事到了南京?”

    “回侯爷,因咱家拜了司礼监王公为义父。”

    柳祚昌身子前探,凝神道:“公公想作何营生?”

    曹化淳又是一躬,“侯爷可听过玻璃?”

    “你说的可是番禺那边造的杂色琉璃?”

    “不错,不过番禺的玻璃色杂,不如西洋玻璃明净,杂家想开个铺子,最好能贩卖些西洋玻璃器皿。”

    “公公怎知本侯能寻到货主?”

    曹化淳微微一笑,“咱家自来南京就知道侯爷在南直隶地面上没有办不成的事儿,侯爷这一问,咱家心里就更有谱了。”

    柳祚昌点了点头,“公公且等几天,这西洋人的事儿,得找福建商帮,本侯找到了,便给你消息。”

    曹化淳一听,从怀中取出两锭五十两的官银放在柳祚昌面前的小几上,“侯爷仗义,咱家一点心意,权作侯爷的谢仪。”

    柳祚昌没在意,挥挥手,“不必了。”

    曹化淳却没有收起,径直将银子放到柳祚昌旁边的小几上,又退回原地,恭恭敬敬地一揖,“侯爷机务繁忙,多谢侯爷拨冗一见,咱家这就告退。”

    待曹化淳走后,柳忠正要上前把银子收了入账,突听得柳祚昌说道:“找个由头,把银子还他。”

    柳忠不解,“他孝敬侯爷的银子,侯爷怎还还他。”

    柳祚昌饶有兴趣地解释,“你知道他为什么来的南京?”

    “小人只听他是谁的干儿子来着,倒是没明白。”柳忠不解。

    “司礼监秉笔大太监王安的干儿子,他是得罪了魏忠贤才被贬到南京的。”

    柳忠大惊:“那这银子咱们确实不能要。”

    “本侯说不要,那是给他个人情,你别小看这个太监,他是奉了信王的令来的。”

    柳忠躬身作揖,“小人愚钝,搞不清这里的弯弯绕。”

    柳祚昌正好无事,倒也耐心解释起来,“这内官得罪了魏忠贤,能活着离京便是不容易,还能大摇大摆地找上咱们侯府,你看他像个戴罪的吗?还有他说是信王爷赏了他,他就要置办产业,哪个戴罪的内官能一下子拿出一百两?这内官估摸着是信王的亲信。本侯不是给他面子,给的是他背后的信王爷,这点面子都不给,将来平白得罪了人。”

    柳忠一听连忙拍马屁,“还是侯爷英明。”

    曹化淳回到住所后,又拿出一百两,刚要出门,想了想又转了回来,把银子收好,他本是想去找南京镇守太监刘敬,不过转念一想又是不妥,刘敬这个人明面上投靠了魏忠贤,但曹化淳知道,他仗着自己资格老,只照顾自己一亩三分地,大有与魏忠贤井水不犯河水的意思。

    魏忠贤也怕直接拿下他,南京会乱,如果是自己的话,想来没解决江南织造、河槽总督,南直隶税监、矿监之前也不想动他,前几年东林与魏党斗得激烈,现今东林死的死,下狱的下狱,暂时掀不起风浪,估摸着魏忠贤也该动动这位镇守太监了。真要是现在去找刘敬,又会无端受些挂落。

    想起自己内官的身份不好出面,还需找个主事的人。正要出去寻访个能主事的人,却听问外有人喊他。出门一看竟是墨香斋的伙计,问明原因,竟然是去年他在墨香斋寄卖了自己手绘的《清明烟雨图》,被一个客商看到,点名的要见他。想到开店的事儿也不急于一时,便跟着伙计来到墨香斋。

    来到静室之中,正见一位老者俯身盯着案几上的画作,伙计客气地提醒,“李老先生,止虚子先生请到了。”

    止虚子是曹化淳的号,曹化淳字如号止虚子,因此他的画作,诗文等都以止虚子署名。

    那老先生中等身材,看着有五六十岁年纪,穿一身圆领青布澜衫,头裹青巾,普通儒士打扮,并不显得多么富贵,但老人面上带着一份儒雅气质,配上半白的须发,颇有一番气度。

    老人微笑着说道:“鄙人李流芳,字长蘅,嘉定人士,今观先生所画《清明烟雨图》,见猎心喜,故邀请先生一见,冒昧之处,还请恕罪。”

    曹化淳心中一惊,这位李流芳晚年长居檀园,号六浮道人,虽然没有官身,但是在诗词书画方面算得上是万历昌泰天启三朝时期最鼎盛的宗师。当下紧忙躬身长揖,“咱家曹化淳,道号止虚子,见过檀园先生。”

    “先生认得老朽?”

    “檀园先生大名如雷贯耳,先生的《吴中十景图册》乃传世之作,可惜咱家福缘浅薄,没能得见真迹。”曹化淳益发谦逊。

    李流芳眉头微微一皱,有些疑惑,“老朽听先生自称,莫非是南京镇守府里当差。”

    这句话说得比较含蓄,不过意思很清楚,觉得他是内侍。

    “晚辈本是信王殿下的伴读,只因晚辈少年时便被王安公公收入门下,遭了魏厂公的忌讳,便被发配到南京戴罪。”在李流芳这里曹化淳倒是没有隐瞒。

    李流芳一阵唏嘘,“王公公虽在内廷,但所交皆是清流,为人风光霁月,当初移宫,有定鼎之功,唉,可惜了,王公公若在,安能让魏忠贤玷污朝纲。”

    这话曹化淳可不好接,这位可是有名的东林党人,与钱谦益等都是至交好友,站在内官的立场,说得深浅都不对。只得无奈说道:“清浊自有后世评说,晚辈离了京城也是一番好事,远离纷争,每日里书画相伴,倒是快活。”

    李流芳道了一声可惜,也不知道是可惜王安还是可惜曹化淳这样一个优秀的画家居然是内侍。

    “老朽观先生这幅画作,似是模仿了一峰先生的《富春山居图》?先生可曾见过原作?”一峰先生便是元代著名画家黄公望。

    曹化淳摇了摇头,“未曾见过,不过宫里收藏了一幅沈周先生临摹的副本,当年王公公知道晚辈喜爱书画,便许晚辈观看这幅摹刻本,也从这幅画中学到了披麻皴法,闲时晚辈便以这种技法,可惜笔力浅薄,始终难登大雅之堂。”

    “先生过于自谦了,老朽观先生技法,颇得其中三味,老朽也是师承一峰先生,因此一见此画,便断定作画之人必定见过一峰先生真迹,没想到先生是师法石田先生,老朽是见过《富春山居图》真迹的,石田先生的画法与一峰先生截然不同,竟不知道石田先生对披麻皴法也如此精通。嗯,先生也了得,只从一幅摹刻本就将技法领悟到如此境界,当真厉害。”李流芳颇为唏嘘,估计是因为没见过沈周临摹的《富春山居图》,要知道沈周也是书画大家,李流芳也收藏了一些沈周作品。

    曹化淳适颇有结交之意,“晚辈的画作与沈周先生相去万里,只是晚辈酷爱书画,经常临摹,匠人之作罢了,如果檀园先生不嫌弃,此画赠与先生可好。”

    李流芳略一沉吟,点头称是,“也好,老朽也不矫情,这家墨香斋是老朽的产业,先生若是有事尽可找书斋主事。”

    曹化淳低头沉吟,李流芳似是看出曹化淳心中有事便问,“先生心里可是有事?”

    曹化淳思虑片刻也不隐瞒,“近日晚辈收到信王殿下来信,想在南京置办玻璃产业,晚辈不想因信王的身份闹得满城风雨,给殿下带来毁誉,只可惜晚辈在南京只是戴罪之身,结交不广,对玻璃之事所知也甚少,一直也寻不到人帮助,老先生是书画圣手,也不知对金石之学有否涉猎,所以不敢向檀园先生提及。”

    李流芳哈哈笑道:“我道是什么?原来是药玉,这东西老朽也有收藏,老朽另有一间铺子做得就是金石生意,药玉也有,老朽这便着人把那家店铺的掌柜叫来。”

    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曹化淳心下大喜,连忙作揖,“今天真是幸甚,得见檀园先生,还把故主的心事了结,晚辈拜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