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0【停车场奇案】
作者:镔铁   香江:王者崛起最新章节     
    香江:王者崛起正文卷0660【停车场奇案】华盛顿特区-——

    沃尔玛超市停车场——

    警笛阵阵,停车场附近天台处,周围挤满了人。

    警方拉起了警戒线,防止外人进入。

    警戒线外面,一些围观之人议论纷纷。

    “听说又死了人。”

    “是啊,听说那该死的连环凶手又杀死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好惨啦,被侵害之后,喉咙还被割开——”

    与很多地方的人一样,这些围观的人都会用自己的想象力添油加醋,把案件说得更加血腥和s情一点。以至于从某些人口里说出来,堪比一些下流。

    杜永孝跟着杀人王奎恩等人,乘坐警车迅速赶到。

    如果只是一般凶杀案,绝对不会劳动fbi这个精英部门,问题是这已经是华盛顿特区第三起凶杀案,并且案发地点都在超市停车场,或者酒店停车场,因为凶手被称为“停车场杀手”。

    实际上,这个年代选择“停车场”犯案的凶手有很多,一方面这种地方比较隐蔽,二来出路比较多,最重要一点,这种地方能够给凶手一种莫名刺激。

    既然是“连环凶杀案”,当即警局就不得不把这些案件拱手想让,交给fbi来处理。

    原因也很简单,技术,设备,还有办案能力,地方警局与fbi根本不能比。

    其次,这已经是第三起,市民怨声载道,如果再不把凶手抓住,那么就会激起民愤,到时候政府将会面对巨大压力。

    如此以来,原先办案的那些当地警署人员,就成了摆设,负责的任务就是看守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尤其媒体记者进入。

    ……

    “杀人王”奎恩的出现,引起一丝轰动,那些警署老警员看到他纷纷道:“哇,杀人王来了!”

    “这又不是军火,贩毒大案,他来做什么?”

    “是啊,听说他解决的一般都是暴力案件!”

    也难怪这些人对杀人王这样议论,在大家认知中,杀人王就是那种糙人,办理的就该是那种扛着火箭筒,手持来复枪和犯罪分子对射的军火大案,或者缉毒大案,像这种连环凶杀案,应该不是他强项。

    事实也的确如此。

    “杀人王”奎恩也不想接手这起案件,奈何他想要扎职,想要上位,如果继续办理那些火爆大案,案子是破了,但对城市设施的破坏,对民众的误伤不可避免,如此以来每次他都是“功过相抵”,还扎职个屁。

    作为奎恩以前的手下,现在早成奎恩顶头上司的主管乔治,不愿意看到奎恩临到退休,在fbi还只是个探长,于是就特意把这起连环凶杀案交给他处理,希望奎恩能够借此立功,顺利上位。

    奎恩不是不知道乔治苦心,可是一到案发现场,一看到这血淋淋,没有半点头绪场面,就直敲脑门,觉得头痛。

    这种案子不同于他以前办理的军火和贩毒大案,只需要搜集情报,然后撒网包抄就好,这需要一点点抽丝剥茧来侦破-——

    哎!

    奎恩这种粗人,最怕的就是做“细活”。

    杜永孝也看向犯罪现场,阴暗潮湿的天台上,一个女人静静地躺在水泥地上,苍蝇在她周围嗡嗡地飞着,就像是丢在垃圾堆中一条被遗弃的咸鱼。

    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空洞地望着天空,一只手想要抓着什么,虚张着,指甲上塞满墙壁上的灰垢和破裂淤血……

    她的脖子被刀子割破一个刀口,刀口血肉外翻,血液凝固成暗黑色,洒了一地。

    再看她的下面,明显受到过侵犯,狼藉一片……

    杜永孝深吸一口气,吃惊于罪犯的残忍。

    这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了,也是第三个死掉的女人。可以想象,如果媒体知道这个消息,舆论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警察无能,对罪犯束手无策,讨伐声,叫骂声将汇成一片,变成为舆论的主流。

    杜永孝摘下帽子。

    外面雪花飘零,他却觉得浑身燥热。

    ……

    负责案件介绍的是地方警署警长鲁斯科。

    鲁斯科今年五十三岁,担任警长足足十年,在这十年当中他破获不少大案要案,被誉为华盛顿特区的“福尔摩斯”。

    鲁斯科以此为荣,所以希望在退休之前,能够再破获一起大案,为自己警长人生画上完美句号。

    没想到,他这想法刚冒出来,辖区就一连发生三起凶杀案。

    鲁斯科一开始是震怒,有人胆敢在自己辖区犯案?紧接着又是兴奋,这不是上帝赐予机会,让自己退休之前完美绝杀?

    当即鲁斯科就把全部精力投入这起“停车场杀手”案件中,带领属下准备破案。

    可他这边调查才进行到一半,就被上面告知fbi将会接管这起案件。

    紧接着,鲁斯科听说这次接手自己案件的是fbi大名鼎鼎“杀人王”奎恩。

    鲁斯科立马就明白了,那边要把功劳让给奎恩,这才借口“连环凶杀”性质恶劣,让他易手。

    鲁斯科,嗤之以鼻。

    “fbi这些狗东西,就会抢便宜!”

    因此,在给奎恩等人陈述案件来龙去脉时,鲁斯科也没好心情。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鲁斯科娓娓道来,虽然情绪有些敷衍,还是把案发经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杜永孝在一旁跟着,也听得认真。

    今天,也就是1973年7月16日,华盛顿特区警署接到了报案,说有一名清洁工在沃尔玛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工作时,发现了第10层的楼梯上有一些鲜红的液体。

    因为附近的商场特别多,因此清洁工没有想到这液体竟然是血,只是感觉奇怪,自己明明打扫那么用心,怎么还有人将“饮料”弄撒了?

    于是,她沿着“饮料“的痕迹一路寻找,但找到附近天台后,却发现一名年轻女孩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特征。

    清洁工一声尖叫,立即跑去报警。

    鲁斯科警长带领手下赶到了案发现场,并进行了现场的保护。在勘测了现场后,立即做出判断:这是一起凶杀案!

    接着,鲁斯科立即对报警的清洁阿姨展开例行询问:是否在案发现场周围,看到过可疑人员。而清洁阿姨虽然受了很大惊吓,但还是非常配合地表示配合。

    据她回忆,这里的地下室附近有很多娱乐场所,其中还包括一个大型商场,所以人流量是比较大的,来来往往的顾客也很多。

    但是7月16号下午,她发现有一名男子步伐非常匆忙,且男子在看到她的时候有意逃避她的眼神。该男子身材偏瘦,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以上。除此之外,这名男子的左手胳膊上好像还受伤。

    经过其他目击证人的证实,当天在10楼附近以及9楼的停车场附近,大家的确都陆续看到了像清洁阿姨所描绘的那名男子。

    但是,这个证据对于鲁斯科警长来讲并不是特别有利。因为按照目击者的描绘来看,华盛顿特区拥有这样长相和生理特征的男子数以万计,警方没有办法精确地确定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

    “具体情况大致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出警后得到的所有线索,是的,上帝呀,罪犯太残忍了!”

    鲁斯科警长摘下帽子,表情沉重。

    只不过在他讲完这些之后,眼神露出一丝不易察觉轻蔑,向大块头奎恩问道:“讲完,不知阁下对此有何异议?”

    明显,这是个考验题。

    “杀人王”奎恩听完,脑瓜痛。

    他讨厌这种抽丝剥茧的案子,他需要那种粗犷的。可以抱起冲锋枪“突突突”的案子。

    当然,心里这样埋怨,奎恩表面上可不会说出来。

    他故作镇定,扭头道:“松鼠,鬣狗,乌鸦,还有八爪鱼,你们怎么看?”

    养兵一日,用在一时。

    奎恩知道自己在侦破方面不行,就把希望寄托在四名手下身上。

    这四人跟着自己出生入死多年,好歹也都是精英中精英,总不会跟自己一样笨。

    可惜,不管是女探员松鼠,还是男探员鬣狗,乌鸦,八爪鱼,对于眼前一切,还有老警长鲁斯科的陈述都找不到头绪。

    这个建议撒网捕鱼,画出凶手画像,然后一个个捉起来盘问。

    那个建议抽丝剥茧,再次询问目击者,尽量避免找错人。

    奎恩听完这些,直翻白眼。

    手下这些说了等于没说。

    奎恩看向杜永孝,杜永孝看了一眼尸体,淡淡道:“也许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说完指着地面血迹说道:“就像清洁阿姨看到的那样,死者的血迹是一路从楼梯口延伸到天台的,活动面积比较广泛,这说明死者在受到伤害后还尝试着逃命。”

    “那么,为什么竟然一个对受害者伸出援手的人都没有呢?我猜测,这些目击者看到了带伤奔逃的受害人,但人性都是自私的。也许旁观者都被突然而来的意外惊吓到,他们对未知的危险充满恐惧,害怕在他们施救后,会被一起牵连到,以至于竟然没有一个人对受害人伸出援手,最终也导致她失血而亡。”

    听完杜永孝的话,奎恩愣了一下,然后看向老警长鲁斯科。

    鲁斯科第一次诧异地看向杜永孝。

    没错,刚才他陈述案件时候故意隐瞒了这点,目的就是要让这帮自以为是fbi探员出丑,没想到却被眼前这个年轻华人探员点破。

    “奎恩探长,你这位属下很厉害嘛!”鲁斯科对着杜永孝轻描淡写地赞一句。

    他虽然觉得杜永孝有些小聪明,却还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华人——比白人愚蠢多了。

    奎恩笑了:“你的意思是——对于案件,伱还有一些没讲?”

    鲁斯科也不装了,“的确!刚才我讲了上半部分,还有下半部没来得及讲。”

    奎恩死死盯着鲁斯科:“那么我希望现在你能够讲清楚!是的,我讨厌那种任何事情讲一半留一半做法,很讨厌!”

    鲁斯科知道自己的“保留”激怒了这个大块头,当即看奎恩一眼,又看一眼杜永孝,这才又娓娓道来。

    ……

    正如杜永孝所说,女死者的血迹表明,天台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于是,鲁斯科他们顺着血迹,就找到了第9层地下停车场的一辆汽车。

    这辆汽车为别克品牌,车身附近有大量血迹,其中座椅靠背上的血液最多,而车内的物品上也沾染了不少鲜血。这也就证明这辆别克汽车应该是第一案发现场。

    通过搜索,鲁斯科很快又发现了别克车内还有一个钱包,经过对内里证件的检查后,确定死者名叫“潘妮”。

    在第一案发现场的不远处,警方很快又搜集到了另一张沾满血迹的物证,这是一张手帕。经过鉴定,手帕上的血液是o型血,而潘妮是b型血,这证明——手帕也许是凶手擦完血后留下来的。

    鉴于现场只有两种不同血型,警方作出合理猜测:一种是来自于被害者,另一种是来自于凶手。

    那么,既然两人都流了血,那是不是在案发第一现场中两人就有过争执?

    除此以外,结合之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他们所看到的那名白人男子,其年龄也是在25岁左右,因为他离开时候有人看到他的胳膊似乎受伤。

    听完鲁斯科警长讲述,奎恩咬着雪茄,一拍大腿道:“这么说来,那个白人男子就是凶手!”

    “是啊,一定是他!”手下松鼠等人也说道。

    鲁斯科笑了,眼神轻蔑:“如果案子这么简单,又怎么劳驾你们fbi?要知道,符合这个条件的白人男子多如牛毛!难道要你们fbi全体出动,大海捞针?”

    鲁斯科讥笑完,又看向杜永孝,语气带着不屑道:“年轻人,对此,你又有何见解?”

    在他看来,连他们这些白人都破不了案,更不用提这名愚蠢的华人-——至于刚才,也许只是他走运,踩到牛屎!

    杜永孝本来想要低调一些,奈何这个鲁斯科不放过自己,正准备酝酿如何回答时,猛地想起什么,眼睛一亮道:“你说什么?受害人名字叫潘妮?那么她父亲是不是当地富商,名字叫乔恩?”

    “呃?”这次轮到鲁斯科一愣,“你怎么知道?”

    这些刚才他可没讲!

    一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