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榜上有名
作者:那斯骨骼精奇   烟雨浩歌最新章节     
    关洪手握大庆制式战刀,盯着那穷凶极恶面相的中年男子,冷声道:“让你的人滚开。”

    连赤金坐在马背上,半趴身子俯视着他,手在腰间那刀柄长刀身宽的战刀上轻轻拍了拍,神情不屑一顾。

    关洪手腕一个翻转,持刀便朝那白野驹的马头劈下,破空声不绝于耳。

    连赤金反应极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腰间战刀,刀横在马脸前,挡下那满脸络腮胡子大汉对自己胯下纯种千里驹的致命一击。

    两刀铿锵交击,迸射出刺眼的火花。

    关洪一刀被挡下,也不作纠缠,立刻改变打法,脚下一蹬,以刀做支力点,一跃而起,腿鞭横扫,朝着连赤金的脖颈处袭去。

    连赤金一个后仰,贴在马背,躲过对方的腿鞭的攻势,并迅速前掠,跟着一掌击在马背,两腿借此腾空,翻身跃出马身,朝着那腿鞭横扫过后便回旋的络腮胡子大汉,持刀朝起腿根斩去。

    改守为攻。

    关洪见势不妙,收腿已经来不及,干脆不收,直接后仰翻身,双手持刀,以人作攻,不惜以两败俱伤的方式,迫使对方收刀回守。

    然而关洪的逼退没能奏效,他与连赤金,两个阵营不同,司职不同,沙场武夫与谍子刑手的较量,同样都是过惯刀口舔血,不惜对敌以命相博的人,才交上手,就杀红了眼,棋逢对手,不惜以伤换伤。而且这二人都未动用真力修为,皆是以纯粹武夫的力量博杀。

    秦恒骑马立在原地,视线在这八位不速之客外围,距离数丈远的那辆外表不显华丽,但整体却显得十分宽大的马车上。里面的主事之人虽然还未露面,但秦恒已经猜到了是谁。

    虬髯客望着那辆马车的赶车马夫,那个身穿大红马褂,留着寸须的花甲老头,神情与刚才连赤金看待关洪的表情无二,不屑一顾。

    当关洪的刀快要贯穿连赤金的腹部,连赤金的刀即将斩在关洪的右腿根部,这个时候,虬髯客与那身穿大红马褂的花甲老头,几乎不约而同出手,一人救下一人,并同时互换一拳。

    虬髯客带离关洪,稳稳落在各自马背,然后,他如同掸灰尘一般,在自己挨了一拳的左肩头位置,轻轻掸了两下,神情依然不屑。

    反观救下连赤金的花甲老者,就没有虬髯客那般潇洒随意了,两人在地上,不由自主后退了十数步,这才稳住身形。老者显然吃了暗亏,胸腹憋着一口气,直至身形稳住,张口吐出,这才觉得浑身气机顺畅。再次望向那与之同境的虬髯客,眼中充满忌惮。

    电光火石间发生的这一切,在官道上那些过路江湖人的眼中,显得有些莫名其妙,这对峙出手试探的双方,似乎不像是江湖寻仇,也不像是彼此认识,时多不见,出手切磋,更不像是为夺宝杀人,那这双方在打得什么劲?

    己方最强战力吃了暗亏后,马车车帘终于被人从里面掀开,接着从车内下来了三个人。一名衣着华丽,唇红齿白的十四五岁少年,一名穿着名贵绸缎,胸前佩戴吊珠,看容貌二十余岁,剑眉星目的年轻人,一位看上去五十余岁,满头白发,打扮如富家翁,面容清瘦的老人。

    三人下了马车,便站在马车旁,未上前一步。

    秦恒看着三人中的那名年轻人,眼中有一丝意外闪过,现在双方的身份,彼此都已经心知肚明,无需再去遮遮掩掩。秦恒面对那个可谓是久别重返的南阙关王的嫡子李暮,脸上没有半点久别重逢的暖意,冷嘲热讽道:“李暮,这么久不见,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李暮轻摇折扇,动作潇洒自如,望着秦恒,他笑容满面,说道:“彼此彼此。”

    秦恒接着又要说什么,李暮却显得颇为无奈,“秦恒,丧家犬与阶下囚,冷嘲热讽有什么意思?我今天来不过是确认你的身份,其实有我无我,关系都不大,你我小时候那点恩恩怨怨,比如你将我埋在雪地里差点闷死,比如你把我踹进茅坑里差点淹死……等等这些,往事如烟,我都已经快忘了,早就不计较了。”

    李暮说着往事如烟,说着快忘了,说着不计较,可是说起那些秦恒欺负他的往事,如数家珍,一一列举,一口气说了十三件,哪有半点像快忘了的样子?

    秦恒嗤笑一声,根本懒得搭理他。这家伙记仇的秉性,除非他爹李召阳死了,否则这点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他一件也不会忘。

    秦恒转头看向那面容苍老,才五十多岁,整张脸就已经仿佛枯朽老树皮般,褶皱堆积一层又一层的老人,神色平静问道:“皇甫郡王是要杀我?”

    皇甫中庸摇摇头,望着那比他想象中年轻的大庆小王爷,开口的第一句话就石破天惊,“你秦恒在我大蛮鱼漏底的必杀榜上排名第九,说真的,我真想杀你,可牵一发动全身,现在杀你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所以这笔买卖做不得。”

    秦恒微笑说道:“大蛮王朝立朝不过数年,就有这般人心所向的光景,听说这里面,皇甫掌舵人居功至伟。”

    短短两句,秦恒就已经对那皇甫中庸换了两个称呼。

    如和蔼可亲富家翁的老人,跟着也笑了起来,并说道:“不敢居功。”

    秦恒话锋一转,“既然皇甫大人不是来杀秦某,那恕在下不奉陪了,这北域的大好风景,秦某还没有游历够呢!与皇甫大人这般日理万机的大人物在此耽搁,误了大人的时间不说,在下也会觉得十分无趣。”

    说着,秦恒作势就要驾马转身离去。

    皇甫中庸笑呵呵道:“荒奴城的这块肥肉,蛮王已经在嘴里嚼了许久,已经快嚼烂了,这个时候若是有人硬要从蛮王口中将这块即将入腹的肥肉夺走,那可比虎口夺食要危险的多,说不定蛮王就不是小口小口咬烂入腹,而是将来人伸出的手,及这块肥肉同时吞下,对蛮王来说,多吃点肉当然开心,可对伸手之人来说,那就是损失了一只作用巨大的手。”

    皇甫中庸这番话,明喻暗喻皆在其中,又处处笑里藏刀。

    秦恒回头,讥笑道:“我都成了丧家犬了,还怕狗咬狗,俗话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皇甫中庸身旁的那名衣着华丽的少年,听到年轻人的言语,低声嘟囔了一句:“粗鄙不堪。”

    听力极好的年轻人,笑看着那少年,眯眼笑道:“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