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赵允让为女筹嫁礼,蔡襄呈递《生子不举图》
作者:上官不水   我在大宋做台谏官最新章节     
    <b><\/b>七月十二日,近黄昏。
    放衙后,苏良走出御史台,准备回家。
    随着变法逐渐走向执行阶段。
    变法司众人也逐渐回归各自的衙门,唯有议事时才会聚集在变法司。
    当下乃是听取官声民意的关键时期。
    范仲淹待在政事堂、王尧臣待在三司,富弼、曾公亮、梁适待在枢密院、苏良待在御史台,显然更易得到来自各个地方州府的反馈。
    王安石依旧在知东明县,且干得热火朝天。
    他是完全不挑职位差遣。
    不嫌苦,不嫌累,干劲十足。
    在哪个地方干,就能在哪个地方造福一方。
    司马光都笑称:介甫若能在东明县三年,百姓必立雕像,人人都是他的娘家人。
    不过预计今年年末,王安石就会被调回三司。
    他在三司的功用显然更大。
    ……
    御史台门外。
    吉叔的马车已在外等候多时。
    御史台距苏宅并不远,苏良不喜坐马车,喜欢散步回家。
    但如今他在汴京城名气甚大,很多人都认识他这张脸。
    再加上,他的那篇《论枢密院与三衙之失疏》放在知耻馆后,有一群穷酸学究,日日嚷着苏良败坏朝廷国法,要与他理论。
    苏良为避免麻烦,只得坐马车归家,且随行皆有护卫。
    通过这篇《论枢密院与三衙之失疏》,苏良对大宋的一些读书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圣人道:读书,可修身明理。
    但有些读书人不但不明理,而且一旦涉及危害到他们的利益。
    他们便如强盗般,根本就不讲任何道理。
    他们打心底认为:武人就是比文人低一头,武人就是应被文人驱使,武人只能为将,文人才能为帅……
    与他们想法相同的。
    还有学士院和馆阁里的一些候补闲官。
    这些人有一种迷之自信。
    认为自己读过几本兵书,便是被窝里放屁——能文能武。
    上马可安邦定国平天下,下马能提笔写锦绣文章。
    朝廷若不重用。
    他们就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实乃珠玉蒙尘。
    时常写诗词自怜,去勾栏买醉。
    甚是矫情。
    其实,朝廷视他们如鸡肋。
    若不用,毕竟是一群有功名之人,若用,又不堪大用。
    苏良思索着。
    以后寻个机会一定要给这些眼高手低的人上一课,不然他们的思想将会荼毒更多人。
    ……
    苏良坐上马车后。
    还没走多远,便在拐角处被一辆马车拦住了去路。
    苏良掀开窗帘,定睛一看。
    马车上挂着的,竟是汝南郡王府的牌子。
    这时。
    汝南郡王赵允让从窗户中探出头来。
    “景明,去樊楼饮一杯如何,老夫多日未曾见你,想念得很,咱们唠唠闲嗑,如何?”赵允让笑着说道。
    自从苏良说成了赵宗实与高滔滔的婚事后,赵允就对苏良亲切得很。
    逢年过节,皆有礼物相赠。
    不过,二人在私下并没有什么往来。
    苏良听到此话,便知赵允让定然是有事寻他,当即笑着道:“郡王爷相邀,小子哪敢拒绝!”
    “好,跟着老夫的马车就行!”
    ……
    约两刻钟后。
    赵允让与苏良来到了樊楼。
    赵允让提前便定下了三楼最好的包间,也点上了最好的酒与菜。
    二人坐下后,赵允让便对苏良进行了一顿猛夸。
    唾沫横飞,滔滔不绝。
    从苏良做台谏官开始在进奏院案中的自救,一直夸到了苏良针对夏竦设计的假死之策。
    尽是赞美之词。
    苏良都插不进去嘴,只得不时有礼貌的微笑。
    不多时,待赵允让说的累了。
    苏良端起酒杯,连忙道:“郡王爷,有事您就直说,我若能帮一定帮,若不能帮您也别勉强。”
    说罢,苏良一饮而尽。
    赵允让迟疑了一下,笑着喝完杯中酒。
    “那老夫便开门见山了!老夫有一女,官家赐封为长乐郡主,而今也到了婚配的年龄,老夫对此女甚是疼爱,便想着为她找一个好人家。”
    苏良一愣。
    心中想道:这个老家伙莫非疯了,要让我做他女婿?
    “如今,好人家倒是找到了,是城西吴家的小郎君,预计下月办喜事,正在算哪日是黄道吉日。”
    苏良长呼一口气,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郡王爷,恭喜恭喜,待郡主成亲那日,我定去讨一杯喜酒喝。”
    “好说好说,老夫一定相告!”
    赵允让接着道:“为了长乐的婚事,老夫在三年前便开始准备嫁妆。景明呀,你可能不清楚,当下为闺女准备嫁妆实在太难了,依照老夫的身份总不能太寒酸吧,为了体面,我还找十三(赵宗实)和滔滔借了些钱物,此次的嫁妆虽比不上滔滔,但在汴京城也算数一数二的了……”
    大宋有厚嫁之风。
    嫁女之费远高于娶妻之费,嫁妆至少要二倍于彩礼。
    因为嫁妆高低决定着女儿在娘家的地位。
    嫁妆越丰厚,地位便越高。
    如果女子不出嫁妆,只要彩礼,那就不是嫁女,而是娶妾,彩礼是买妾的钱。
    有人为嫁女卖房卖地,有人为嫁女东凑西借,近乎倾家荡产,被称为:破家嫁女。
    民间有句老话:谁家有五个女儿,贼都不惦记!
    由此可见,嫁女有多耗钱。
    当年曹皇后出嫁,曹家乃是“举债办嫁妆”,过了数年才还清。
    在真宗年间,还有一个趣事。
    当时的宰执向敏中与张齐贤,争相求娶一个寡妇柴氏。
    而争夺的原因,不是因柴氏貌美,而是因柴氏有十万囊橐(粮食多、有钱之意)。
    由此可见,宋人也都非常现实。
    成亲,没钱不成。
    苏良听得云里雾里,他不明白这些与他有何关系。
    而这时,赵允让终于切了题。
    “嫁妆虽准备好了,但美中不足的是,嫁妆的头礼有一个小缺憾,老夫欲用贡茶建溪小龙团作为嫁妆头礼。”
    “景明,你应该知晓建溪小龙团的稀有,一年不过能产几十饼,官家能分给群臣的不过七八饼而已,今年更是珍稀,早就分完了。”
    “老夫靠着关系,才凑够了两饼,但两饼实在太少了。老夫知伱三月得女时,官家厚赏了四饼,你看能否让老夫买两饼,老夫愿出高价!待明年,老夫定提前找官家请赏,然后归还,如何?”
    “就当老夫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若有事需要汝南郡王府时,随时讲,老夫一定倾力而为!”
    这时,苏良才听明白了。
    对方兜了一圈,原来是想借建溪小龙团。
    今年,建溪小龙团确实稀有。
    有钱都买不到。
    苏良若不是生女,恐怕连一饼都分不到。
    不过,若真凑够四饼建溪小龙团作为嫁妆头礼,确实倍有面子。
    苏良想了想,笑着道:“郡王爷,问题应该不大,不过此物毕竟是官家赠予吾女,我需与我妻商量商量,你看如何?”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赵允让笑着道。
    “此外,此事让官家知晓,应该没问题吧!”
    “没问题。老夫只为要个面子,绝对不是要算计你!”赵允让瞬间紧张起来。
    台谏官与宗室私下有礼往来,是易被人诟病的。
    不过若让官家提前知晓实情,也就没什么了。
    苏良拱手道:“郡王爷,莫怪我想得多,是实在被栽赃怕了!”
    “明白,明白!”
    赵允让笑着,从他对苏良的态度,便能看出他为了女儿出嫁,绝对费了不少力气。
    ……
    深夜。
    苏宅,卧室内。
    唐宛媚靠在苏良的怀里,一脸幸福。
    自从生完女儿后,唐宛眉皮肤愈发得有光泽,身体也丰满了许多。
    苏良握着唐宛眉的手,将今晚汝南郡王赵允让的请求说了出来。
    “没问题呀,就当作咱们随礼了,以后咱闺女出嫁,他们还礼就行了!”
    “那好!明日,我便送去两饼,就称是随的礼。”
    这时,苏良突然道:“我记得咱们成亲那会儿,你……好像没拿什么嫁妆啊?”
    唐宛眉一下子捏住苏良的鼻子。
    “胡说,我……都把我给你的了,我们家的一切都给你了,你还嫌少?”
    “也是,也是。”苏良顿时乐了。
    唐宛眉想了想,一脸认真地说道:“咱们是不是也要开始准备咱闺女的嫁妆了?”
    “她还不到五个月呢,别想那么远,咱先做正事……”苏良一下子虎扑了过去。
    ……
    翌日。
    苏良将两饼建溪小龙团带到了汝南郡王府,并称此为贺礼,待自己儿女成亲时再回礼就行。
    赵允让甚是感动。
    若不是他身份特殊,都想拉着苏良拜把子了。
    ……
    七月十四日,午后。
    御史台。
    台谏官们被福建路转运使蔡襄的一篇奏疏和一副版画吸引住了。
    奏疏名为:《乞减放漳泉州兴化军人身丁米劄子》。
    版画名为:《生子不举图》。
    蔡襄反映了一个在大宋各地皆有发生,在东南地区最盛的一项伤绝人理的土风陋习:生子不举。
    生子不举。
    即生下孩子而不养育,或溺杀,或遗弃,或送人。
    “伏缘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
    苏良念着蔡襄奏疏的内容,不由得皱起眉头。
    而看到《生子不举图》的内容后,更是面色沉重。
    生子不举图,共有五副场景。
    其一,一间陋室中,烛火昏黄,妻双眼噙泪,目送丈夫将婴儿溺死在木盆中。
    其二,一条溪流上,数名坐在木盆上的婴儿顺水漂流,不知去往何处。
    其三,清晨,一名襁褓里的婴儿被放置在一座寺庙的门前。
    其四,一名被遗弃在野山上的婴儿坐在竹筐内哇哇大哭,远处有野兽朝着哭声方向望来。
    其五,一名年轻母亲心痛地将婴儿交给一名人贩子,换来了一小串铜钱。
    这五个场景,皆非虚构,而是发生在东南之地的日常。
    一旁,御史中丞唐介喃喃道:“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绝人理,但全非百姓之过,怪只怪身丁钱过重,及厚嫁之恶俗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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