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物伤其类
作者:彭卿越   化红尘最新章节     
    胡仙仙不喜欢被人摆布,就算是程浩风也不行。在他们暗中较劲的时候,她严肃问道:”浩风,我们此来重点目的不是要教训这些胡做非为的公子哥儿?也不是为了我嫂嫂受惊扰之事讨公道?

    你说要让他们不敢再拿我兄嫂逼我就范的意思,不只是让他们不再逼我道歉、陪侍?

    你们不只是来调解事情,也是来显实力,定输赢?你们是在进行你们自己权势的争斗吧?”

    他们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她,她也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他们:“说到底,最重要的不是我为什么伤人,我做得对与错;重要的是我伤了谁,谁又在帮我撑腰。

    问题解决的关键不是讨论对错,关键是比谁的权势大,谁又更狠。谁能压制谁,谁就是对的。

    难道你们谁的权势大,手段高,我就该跟着谁?”

    这番话说得那几个人看她犹如看傻子,而程浩风的神情则是无奈又有些许难堪。

    陆来尊则是出人意料地满脸崇拜神情看着她说:“仙女姐姐,你想问题想得好深。

    我以为昨天的事是怪我醉酒看花眼,把你当树妖让你生气。你又把霍大哥他们当坏人,拿他们撒气才伤了人。

    我还以为只是气来气去大家都不愉快,我哥来劝我们都消气,才约我们都来赴宴呢。”

    胡仙仙听着他这般说,不由失笑,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格格不入”的人。

    见她笑了,程浩风也笑:“说来说去我们谁都没有陆二弟看得通透,不就是气来气去谁都奈何不了谁,谁得舒坦不了吗?”

    他们几个人也脸色缓和,岔开话题说其他不痛不痒的事。胡仙仙说了一通之后,心中郁气稍解,就不再理他们说什么,转而和陆来尊聊些闲话。

    从他只言片语中,胡仙仙知道他大概情况。陆来尊今年二十二岁,年纪不小,心性却与孩童相似。

    他哥哥陆开尊二十八岁,他父亲是在陆开尊十岁之时才调到京城的,所以童年也过得比较苦,也就知道上进。陆开尊正是幼时就喜欢白画眉,又不能拥有自己的白画眉,成年后才四处搜罗白画眉。只是,他没想到因此引来阿翩这白画眉族长的仇恨。

    来京之前的事,因陆来尊当时年纪太小,他根本记不清。他就只记得生活富贵无忧、父亲位高权重、哥哥聪明能干,他自己就像个只需要吃喝拉撒的废物。

    但是,陆来尊又看不惯那些欺男霸女的事,他跟着花花公子们胡混并没有参与那些事,他只是喝喝酒、凑凑趣,偶尔还悄悄帮助受欺负的人。

    陆来尊一直向往行侠仗义、斩妖除魔的快意人生,时时幻想着经历惊险新奇的事。听了哥哥居然和白画眉鸟妖阿翩有故事,他巴不得自己也遇上个什么妖啊精的。

    胡仙仙听他说着这些,真是哭笑不得。多少人梦想着像他一样生活呢,他还把自己当废物?听他说想遇上什么稀奇事,她嘲笑他:“那你昨夜以为我是树妖的时候,怎么吓得跑呢?还是最先跑的。”

    “我以为树妖是男的,花妖才是女的。遇上男妖怪了,我当然得跑。”陆来尊振振有词的说着,一副他所说就是至理明言的样子。

    见他那认真模样,胡仙仙笑得脸红扑扑的。这两人相谈甚欢,其他人则是扯些自己听着都烦的话。

    程浩风侧目看了她好几次,她全无察觉,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陆来尊说:“姐姐以后要是见着漂亮女妖,一定先给你留着。”

    这屋内气氛怪异,做东的陆开尊只有不停干笑。在他干笑得脸都快抽筋了时,侍女端来王帅加的特制菜。因王帅说是用他自带的材料烹制,都好奇是些什么菜,陆开尊才终于把所有人注意力吸引到菜上,他不用干笑了。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冻成冰的菜肴已撤下,王帅指着桌子介绍:“这便是蘑菇煨龙肉和炭锅驴肉。”

    蘑菇煨龙肉盛在瓷钵里,炭锅驴肉则是焖在红泥小炉之上小锅中。

    “王兄,你这龙肉怕是吹牛吧,哪有龙肉?这驴肉又似乎太平常了些?”叶冠英疑惑发问。

    王帅昂首笑了笑才说:“龙肉真是龙肉,不过不是蟠龙、角龙等等这些龙,是‘飞龙’肉。

    那飞龙像是松鸡,却比松鸡灵活,觅食也比松鸡挑剔。飞龙吃松子、榛子之类坚果,也吃些药草的籽,不吃虫蚁。

    你们闻闻这煨的汤是不是格外鲜美?半点肉腥味、土腥味都没有吧?

    这驴也不是家养的驴,是野驴肉。番邦大雪山的峡谷中,有一片常人去不了的水草丰美之地,那里羚羊成群、野驴撒欢。

    这些食材平常运到京城早就腐坏,要是运活的会变得肉质粗硬,只有王家商队能保鲜运到。”

    他一边说着这些,一边让其他人品尝。胡仙仙没吃,吃这些野味,她心里不舒服。

    她不忌荤素,也不是矫情,就是尽量不吃野味。她认为猪、鸡、鹅等家禽家畜本来就是饲养的,辛苦付出劳动就该享用。偶尔吃点野鸡、野兔也是可以,那些小野兽太多了就会祸害糟蹋庄稼。农人秋季捕猎,那也是自然法则的平衡。

    他们这样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者仅仅是以吃别人吃不到的东西为荣,那就是贪婪。

    “这是鹿肉,梅花鹿的鹿脯肉。这是冬笋,鲜嫩素冬笋。加个冬笋祛火,荤素搭配才利于肠胃消化。”

    王帅继续介绍着菜肴,“这是金狗肉,是又叫九节狼的那种小兽,不是家养的狗。”

    他指着瓷钵中细腻乳白的炖汤,其他人不知道“九节狼”为何物,程浩风和胡仙仙却是知道。

    那是种似狐似猫的小兽,圆圆亮亮的眼睛,棕黄泛红的毛,还有根棕、黑两色交替分九节的长尾巴。

    在胡仙仙是阴阳玄貘之时,伶俐敏捷的九节狼常与憨厚笨拙的阴阳玄貘嬉戏。

    九节狼是个庞大的族群,隔着空间,还隔着上千年,这一只当然不是旧日玩伴。胡仙仙还是心有戚戚焉,她静静坐着,脸色发白、双目含愁。

    他们都向她看去,她说话之时就自减三分仙气,不说话时倒真有些仙女模样。因她说话时要么粗鲁泼辣,要么盛气凌人,要是邪肆无赖,要么傻里傻气,总之是大多数男人都不喜欢的样子。

    她为赴宴特意换上程浩风备下的衣饰,束发用层层玉制花瓣累叠的莲花冠,身穿素白道袍外罩浅紫薄纱袍。这身妆扮显得端庄高洁、飘逸潇洒。

    再看她面容,应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这两个形容还形容得不透,因她水眸盈盈还有几分楚楚可怜之态。

    王帅唤了她几声,她没应声,他又说:“这是雪蛤木瓜汤,专为胡姑娘备的。十月天气渐寒,雪蛤即将要入洞冬眠,此时最是肥美鲜嫩,滋阴润燥的功效也最好。”

    说完后,王帅亲手将盛汤的小瓷盅端到胡仙仙面前,她还是静坐不动。

    程浩风冷声对王帅说:“不是她不领情,是她最近提升修为,需要少吸浊气。但凡烟火之食,总难免有浊气。实在赶巧,请勿见怪。”

    王帅讪笑着捧盅回到自己座位,陆来尊抢着喝汤才化解他尴尬。

    蒯十二笑陆来尊抢了给女人备的汤来喝,陆来尊回呛他几句。两人唇枪舌战几个回合,蒯十二败下阵就真生起气来:“我算明白了,你们是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是吧?信不信我把昨夜的事告诉我爹,让事情闹得更大些?”

    他抬出蒯森雄来,是想暗指陆焕邦与蒯森雄利益牵扯甚多,暗示陆家兄弟别和程胡二人走得太近。

    陆开尊却不受他威胁,笑骂他:“你羞不羞?十二弟,你知不知道羞啊?

    多大的人了啊,还一有事儿就哭爹喊娘的。小孩儿打架打输了,才告刁状呢,你懂不懂?

    你呀,别满世界嚷嚷你被打的事啦。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小姑娘给打了,丢谁的脸?我问你,到底丢谁的脸?”

    蒯十二不说话了,其他几个人也面带惭色。胡仙仙却是完全沉浸在自己思绪中,没听到这些。

    那沦为盘中菜的九节狼让她有物伤其类之感,真心觉得自己在这里是入了笼中。

    别的大家闺秀能和丫鬟、贫民融洽相处,是不嫌弃那些地位低的人,是善良、是涵养。她则是几乎没有身份地位的概念,只是想和谁玩儿就和谁玩儿,不想理谁就不理谁。

    若是当年主理鸿宾楼之时,她只是个性稍特别的市井商贾,从她于惊梦水晶得前生记忆、前生修为后,她就已是世外之人。

    只不过从那之后,去的地方不是荒山野岭,就是青丘国、地下神宫这样与世俗城镇不同的地方,她自己察觉不出太大心性变化。

    在黑球与海底圣境空间通道处那阵法中的九年,更是只有她一人,与凶兽为伍。对于她来说是孤独寂寞又野蛮残暴的九年,对于这法朝人只是过了平常几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