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话 塔、河、人、鱼
作者:牛寺啊牛寺   明日方舟的抽象复活赛:初生最新章节     
    廿四剑塔三面环水,就波澜不惊地立在幽州运河环绕的大地上,它脚下既不是移动城邦,也没有群山襟带以作掩护。

    幽州人常说这座塔定住了大炎的气运,因为这座塔的存在,北荒邪魔不敢寸进,就连天灾也不敢踏足。

    如果它倒了,地处偏远的幽州城必然会遭遇不幸。

    好在它没有倒,也绝不会倒,它立得很稳,稳得就像是历史,历史是世界上最不可撼动的一种东西,存在过的人、发生过的事都可以归入其中。

    所以说历史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一个国或一个城的好坏,从历史上就能够得到最切合实际的答案。

    廿四剑塔也是幽州历史的一部分,它高耸入云,它陈旧古雅,它的每层楼的每一面窗上都带着令人望而生畏的剑气。

    剑,是否也能如历史一样,跨越时间的藩篱,横贯古今?

    特子却说:“这剑塔不过是架在皇帝老儿脖颈上的一柄利剑,还是当年廉大叔与叶倾城合力开辟的。”

    特子从不轻易把“廉大叔”挂在嘴边,但每一提起这个人,他脸上就写满了崇敬,又仿佛坠入了回忆当中。

    这是位已逝的故人,是他的恩师,也是他忘不得的人。

    令是能理解他这种感受的,当年玉门守关,除了慷慨激昂,最少不了的就是离愁。

    她的胞妹,也就是岁相中的夕,同样惦记着一位叫小黎的女人,奈何岁月如刀催人老,岁相亦无权干涉这一规律,她再不舍,也只能将小黎画进自己的画中世界,作一位账房先生。

    很早很早以前令就想明白了一件事,世上最令人恐惧的并非各类奇异怪兽,亦非战争交伐,而是离别。

    离别当然包括死亡带来的天人两隔,也有分割两地的人儿终生不得相见。

    若家人生死不离,兄弟间肝胆相照,就算是在地狱一般的绝境,也能无忧无畏,杀出一片天。

    特子心里也有这种类似的渴望与恐惧,他嘴上说着天不怕地不怕谁都敢打,但他也怕寂寞,怕离别。

    寂寞只的并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奈何世上有千百万人,却无一人能真正理解你心中所想的那种绝望的无力感。

    但世上的人,又不是人人都能够互相去理解包容的,如果真能做到这点,人们一定会过得比现在好得多,也幸福得多。

    所以他也尝试过与人沟通,可他说的话又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就比如他说的那句“我又是何等志向”,这究竟是什么远大的理想,连他自己也捉摸不透,只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自己所想要的。

    同样的,令想要“逍遥自在”,但究竟何为逍遥,单单只是无事可做想去哪就去哪的自由自在和无忧无虑吗?她断断续续想了上百年这个问题,也没想透彻,没想明白。

    “倘若每个人的心思,能像叫花子当街要钱一样简单易懂,那就太好了。”

    令想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三枚硬币,递给了坐在路边面前摆着个破瓷碗的乞丐。

    可就在她把钱放在乞丐碗里时,那位老乞丐和她对视了一眼,她忽然感受到四周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与每天都爱大骂乡下人的特子不同,她对乞丐并没有任何偏见,相反,她每次看到这些叫花子什么事也不用担心,什么事也不用考虑,就连天塌下来腿都不会抖一抖的悠闲姿态,就觉得他们和自己所追求的“逍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令天生就是法力通天的岁相,乞丐或是天生穷困,或是遭了变故,成了乞丐,他们之间就好像一个人天生坐的是汽车,另外一些天生就要赶路,这才造就了彼此之间的天差地别。

    可那种奇妙的感受并不来自于他们观念上的相同点或是与生俱来的不同点,而是一种关注。

    令感觉有人在注意着他们,而且还不是一个,而是好几百个。

    乞丐中很少有人会故意看他们一眼,可无论是年、令还是特子都清楚地感受到他们在密切关注着自己三人的一举一动。

    就连身后带着面具的高个子卓越,也在看着他们。

    特子试图无视这种感觉,继续往前走,因为运河小筑已在不远处,到了小筑,就相当于能见到欧阳岚岚这个人。

    对这个未曾谋面的神秘人,他很好奇,因为这点好奇,就足以驱使他继续向前走。

    这些叫花子各个衣衫褴褛,极尽落拓,几乎涵盖了泰拉大陆的所有人种,外加所有年龄,其中有源石病的感染者,也有这辈子都未接触过源石的阿戈尔人。

    苦难和贫困从来都是不分年龄、不分种族的,有钱的魔族人和萨科塔人都可以成为贵族,可家徒四壁的龙族人和菲林族人都会沦为乞丐。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最繁华的地方和最富饶的国度就一定没有穷人吗?

    不一定的。

    每个乞丐的手里都拿着一根长棍,有的是从路边树丛里随意折来的松枝,有深山老林里难以寻觅的乌木榆木,也有士卒用坏的白蜡枪杆,被他们卸掉枪头,当成木棍来用。

    他们中瘸子并不多,但走起路来却总爱用棍子杵着地,走一步,就用木棍在地上杵一下,发出“啵”的一道声响。

    一百来人,一百多根棍,每走一步,都会引来一百来次声音的起伏。

    啵啵啵……啵啵啵……

    这声音好像是在昭示周围的人:他们来过,他们这些丐帮子弟来过这里。

    随后,他们走路的节奏也随着木棍打出的声响而变化,由正常行路,改为了两次轻踏,一次重踏,每个人都踏着鼓点,看起来十分开心。

    特子被这一百来名乞丐簇拥着,听着鼓点,只觉心烦意乱至极,木棍敲地的急促声响合着脚踏地的声音,他实在觉察不出这种行为究竟有何美感。

    更重要的是,年和令居然在学他们这种两轻一重的奇怪踏步方式。

    特子不耐烦地问向二岁相:“你俩也难不成想做乞丐,学这个怪东西做甚?”

    令说话的神态却很放松,道:“因为好玩。”

    好玩,当然是个很有个性的词,你觉得有趣到能引起你注意的东西那就是好玩,就算别人说它一文不值,只要你觉得它好玩,那就是好玩。

    就比如跳舞,有人觉得跳舞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美,有的人却觉得费那么大的功夫在那里扭来扭去,只会落得一身汗,还容易扭断脖子,实在无趣。

    这种意见上的分歧,当然各自有各自的道理。

    令与年两姐妹就很喜欢这种奇怪的步伐,可是她们没想到这些乞丐不光“跳舞”,还会“唱歌”。

    载歌载舞,歌与舞本来就像是夫妻与姐妹,分不开的。

    乞丐们唱的歌并无韵律,说是醉酒者念出的打油诗也不为过,里面的词是这样的:“

    没银两,没女人,空有一张肚皮囊。

    不靠偷,不靠抢,吃饭看谁叫得响。

    拿木杖,走四方,天下最大是丐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