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四大天王的家
作者:高魅   魅羽活佛最新章节     
    其实魅羽曾暗自奇怪过,四天王天既是四大天王——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的领地,为何会常年沦落为修罗与福爱天的殖民地?

    “所以说吧,自以为是的老爷儿们是误国又败家!”

    这是她在刚去天庭不久的时候,听专职负责给瑶池里添加仙花和香料的毛姑姑说的。谣传毛姑姑的前夫是因赌博成性被她给“休”了的,所以魅羽在这句话里听到了双重意思。

    “姑姑快讲讲,怎么个误国败家?”她当时一听之下就瞪大了眼睛,把毛姑姑拉到一旁的石凳上坐下。又从怀里掏出一包蜜饯,二人同吃。这种蜜饯天庭里俗称“八卦饯”,是专用作嚼舌根的时候吃来助兴的。

    毛姑姑大概是见贵为七仙女、又是王母亲信的红衣仙女对她的八卦感兴趣,也来了劲儿。“话说当年四大天王领取封地的时候,这个四天王天——早些年是叫宝矿天,因为那里盛产各种矿石——算是个旱涝保收的风水宝地儿。然而这四个行伍出身的大老爷儿们既不懂治理,脾气还不好,谁的建议都听不进去。”

    “可不是嘛,这种男人一抓一把,”魅羽附和地说,“姑姑接着讲。”

    “刚一开始只知尚武,农工商学都给荒废了,搞得民怨载道、负债累累。后来想着快些把债务还清吧,然而哪行哪业也不是一两天就能从废墟里打救出来的,是不是?”

    “说的是,说的是。”

    “想继续靠卖矿维持生计,结果那些外天人也都不是善男信女。见四天王天有财政危机,联合起来压价,搞得卖矿还不如卖石头挣钱。把四个大老爷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又不能强卖。想来想去,只好大开天门请外天的人进来,租地的租地,办厂的办厂。这么一来,财务危机倒是解决了,可没过多久民众大部分都沦为佃农和工人。资本和技术都在人家手里掐着呢,更是永世不得翻身了。”

    “那后来呢?”

    “后来虽说名义上还是四天王的领地,可大大小小的地盘都被瓜分得差不多了。大约在四千多年前,修罗突然发兵。天王们虽然在天庭掌管重兵,可那是朝廷的兵,不能挪作私用。而外天来的农场主工厂主们又是些乌合之众,只要有钱挣就行,管他是谁在收税?就这么着落到了寰焱大帝的手中。”

    寰焱大帝便是涅道的父亲。魅羽听涅道提过,老皇帝临终前的那些年——当然那些年也比普通人的几辈子还长——因为身体不好,大小事宜都被涅道的皇叔崇辅把持。这才被福爱天捡了便宜,占去了四天王天一半的领地。

    ******

    涅道自然是大力支持魅羽此次的行动,问她需要多少人手。换成别的江湖人士,做这种事多半会选择隐秘低调、轻装简行,只带那么几个人。可魅羽不这么认为。

    先是要了一艘鬼影舰和三十个士兵。同时派快艇去通知修罗在四天王天的驻军,不排除从当地随时征用大队人马的可能。总之,能巧取的时候巧取,不能巧取她就要豪夺。威逼不成,色诱也行。铲平整个四天王天,都要把救命的神水弄到手。

    “不错,”涅道听后点点头,“果然是我妹妹。”

    然而首要的问题是,这个通世谷在四天王天的什么地方,如何才能取到水,肯定不是提着水桶去舀那么简单。魅羽在出发前随便问了几个去过四天王天的将士,对方要么支支吾吾,要么前言不搭后语。等去到再打听,怕耽误时间。于是涅道从附近某营紧急调来曾在四天王天领兵多年的冯校尉做她的助理。

    待傍晚来临,上了鬼影舰后,魅羽请冯校尉来甲板上唠嗑。二人在船尾找了块干净避风的台面坐下。以她阅人的经验来判断,这位五十来岁的老将平日并非不善言辞,只是面对她这个红衣仙女上司有些拘谨。所以先不忙着问通世谷的情况,而是问他哪年入伍的,都在哪位将军手下任过职,在四天王天有些什么特别的经历没有。

    要知道人在聊自己熟悉的事物的时候,心情会放松,也较容易对他人产生信任。没过多久,校尉就拿这个法王的干妹妹当自己人了。

    “据下官所知……”

    魅羽因屡立战功,在修罗军中虽无实职,但级别是中将。

    “通世谷所在地,是在西南方的大罔山一代。此谷长五十里,宽十里,深不见底。”

    魅羽皱眉。“这么宽阔的山谷,怎么可能深不见底?修罗的飞船在上空经过,也什么都看不到吗?”

    说这话的时候,她又感到周身一阵燥热。自打在瑶池洗过澡之后,就时不时会有这种感觉,且心口处一直比身上其他部位温度要高。难道是因为打小被种在灵力里的毒终于解了,身体还不适应?那个水晶仪既然是预备给玉帝用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害处。

    唉,比较麻烦的是,她在上船前才发现,之前揣在怀里的枯玉禅不见了。她清楚记得境初在下船前把枯玉禅还给了她,被她收入怀中。进瑶池洗澡前还特意摸了下,好端端地在那儿待着。等出了瑶池撞上玉帝,因为紧张也没来得及检查一下。

    后来虽在船上睡了一路,但她不认为能有人从她怀里偷走东西而不被她察觉,所以最有可能就是掉在瑶池里了。待眼前的事办完得赶紧回去找。罗盘说过,境初的儿子目前在无所有处天的蜂巢四十二区。无论她同境初如何,他祖母待她总归是不错的,她得靠枯玉禅才能去找孩子。

    当然,枯玉禅除了能让人瞬间到达任何天界,最重要的作用是“封天”。倘若那些高科技人铁了心要与六道及高维人为敌,那就把他们封上个一千年。

    耳中听冯校尉说道:“长官有所不知,在谷中又拔起一座细长陡峭的山峰,高耸入云。所以山与谷的周边是一圈峡谷,即便是烈日当头,峡谷里望下去也是漆黑一片。至于谷中都有些什么东西,就更不清楚了。在四天王天的历史中,从未有人下到峡谷里又活着上来的。”

    “哦,”魅羽点点头。“既然谷中是座山峰,湖又在哪里呢?”

    “湖在山峰的顶上。好长一段时间都没人知道这个湖的存在。一是有峡谷,人过不去。二是即便过了峡谷,那座山峰寸草不生,也无法攀援。”

    既然都上不去,魅羽琢磨,自然也没人知道山顶有那么宝贵的神水,那就更没有必要去冒险了。当然六道中的神佛们多半是知道的,只不过这些人原本就长生不老,对这种给凡人续命的玩意儿不会有多大兴趣。

    ******

    “冯大哥,那后来这个湖应当是被咱们修罗人率先发现的吧?”

    修罗的飞船制造技术在六道中是领先的。四天王天若真是像毛姑姑说的那么颓败,就算今天也不可能有自己的飞船。

    冯校尉叹了口气,“果真是那样,咱们此行就可免了。四天王天总体说是修罗和福爱天的殖民地,独独这大罔山一代不归咱们管。这个通世谷一早就被外人给严控起来了。”

    是吗?连修罗都不惧的,恐怕只有那些个高阶天界了。

    “这些外天之人是把湖水运回他们自己的家乡了吗?”

    “非也。据说那些社会科技发达,普通民众都能活很长时间。那些人是将通世湖的水卖给四天王天本地的居民,或者六道其他地方来的人。”

    “卖?什么个价钱?”魅羽想不通,这些人既然如此神通广大,应当不缺钱才对。

    冯校尉瞅了瞅四周,压低了声音。“用钱买不到,得拿人命去换!好比这家人想给老爷续命,就得送个奴仆过去。”

    “为什么呀?那边儿的天界很缺劳力吗?”

    “没见有人被运走,好像就在他们大罔山地底下有个基地。无论你送什么样的人过去,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皆可,都能换得神水。生病的也无所谓,只要不是明天断气儿就行。问题是人送去就没了,尸体都见不到。吃人都还得吐骨头呢,你说诡异不诡异?”

    魅羽点点头,皱起了眉。她是鬼道出身,什么没见过?鬼道贫民在饥荒年代易子而食是常有的事。然而就算真的拿这些人去吃的话,不应该找些健康细嫩的吗?会有人爱吃干巴老头老太太吗?又想起曾在藤者老窝的经历,那些垂死之人被捉去做灵仆,或许是类似的邪术?

    “就真的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过?”

    冯校尉想了想。“当地流传着一宗案例,不知真假。说某个外天来的农场主重病,把长工送去了。过了十来天,有天半夜这家人睁眼,看到这个长工在屋里走动,却只有一半身子。”

    “什么意思?是腿没了吗?”

    “是右边身子完好无损,左边没了。那个半边人站在那里,似乎还在用半个嘴同他们说话。谁那时候还有胆儿听他说什么呀?当场吓死一个,另俩人疯了。”

    换做从前,魅羽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但先前才从灵宝那里得了个隐身的法器,心想会不会是另一边还在,只是变成了肉眼看不到的物质?

    “冯大哥,到时就劳烦你随我走一趟。见到这些买卖人之后,倘若他们肯买我,你就自己带上神水回前庭地救人。放心,我会自己回来的。”

    魅羽说这话,就跟商量待会儿去哪里吃午饭一般稀松平常。身边的冯校尉则瞪眼望着她,愣住了。

    过了许久,校尉叹了口气,说:“最近一两年,军中议论最多的就是长官和铮将军。没见面的时候,还以为长官这个外来人能得到法王厚爱,就是因为会法术、身手好。现在看来,长官如此重情重义、英勇无畏,连我们修罗人都自愧不如。”

    ******

    从四天王天的空中望下去,地面上可真是个五花八门的杂货铺。时而是原始农田,时而是高产的分层式自动灌溉园。有布满高速公路的工业城商业区,旁边是空置的楼房和旧货市场。挖矿留下的深坑大洞到处都是,有的坑洞上方甚至盖了桥、铺了路。显而易见,这个可怜的天界从古至今一直缺少统筹规划,到处是自把自为的外天投资者们留下的烂摊子。

    鬼影舰降落在修罗离大罔山最近的一个营地。有兵士立刻出了船,去附近的集市照魅羽的指示置办行头。冯校尉穿得还算体面,像是个大户人家管家的样子。魅羽则是个粗使丫头的模样,肩上背了个包袱,里面装着干粮和水袋,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秀珍弩揣在怀里,灵宝给她的那个银蟾蜍则被她塞入发髻中。

    二人乔装改扮完毕,步行来到大罔山脚下一个中型市镇。打听到“永信当铺”的所在处后,一路找了过去。二层楼的当铺门面并不大,好像进出的客人也真的是来当东西的。

    入铺后,魅羽一脸痴傻样,站在入口处东看西看,实则是在暗用探视法查探柜台后方的状况。共有两间存放典当物品的屋子,一间人员休息室,一间杂物房。然而在当铺底下有条长长的地道。地道开始时粗糙简陋,并无照明装置。过了两道铁门后,突然变为齐整明亮的通道,朝着大罔山内部蜿蜒而去。

    地道的墙是坚固的合成材料,墙后是两尺厚的砖石而非泥土。每隔几步不仅有嵌入式照明装置,还有摄像头,以及一条条缓慢切割着空气的红色光线。她在特种部队时学过,这种红线一碰到不该有的物体就会发出警报,所以即使隐身潜入也会被发现。总言之,硬攻是别想了,这个基地的科技和军事力量绝非修罗军可比,只能智取。

    冯校尉等四下无人时,走到柜台前,问:“地里种的南瓜不够吃,苦瓜又嫌太多。掌柜的,苦瓜要不要?”

    这自然是本行当的黑市暗语。掌柜的是个皮白肉嫩的胖大叔,瞅了眼魅羽后,说:“最近改了规矩了,你知道吗?人可以留下,但货物要等五天后的正午,去东边十里处的王郭镇菜场口等着,到时会有人送过去。”

    这个回答显然是出乎了冯校尉的意料。“五天后?俺这家里等着救命的,怕是挨不了那么久。”

    掌柜的摇摇头。“没办法,这是上头的指示。先前有人拿到东西后就想逃走,现在要确保人平安送进山里才能交货。”

    魅羽冲冯校尉使了个眼色,二人便离开了当铺。正要找个地方重新计划,远远见一个穿红戴绿的中年妇人朝这边走来,手里死死拽着个哭哭啼啼的丫头,显然也是来拿人换神水的。

    二人于是走开几步,在拐角处停步。魅羽凝神探听屋里人的动静,灵识中见掌柜对妇人说了同样的话,妇人没有意见。掌柜的随即拿起一块令牌交给妇人。“取货的时候拿上这个。记着要准时,可别晚了。”

    魅羽压低声音对冯校尉说:“冯大哥你先回去。我跟那丫头进山,最迟明晚回营地。”

    她是打算隐身跟着别人走,这样即使红线被触动,也不会引起怀疑。

    冯校尉迟疑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要不、要不就等五天,跟着那妇人……”

    “咱们等不及五日。况且她也是拿人命换来的,抢她的不好。”

    说完伸手进头顶的发髻中,拔出银蟾蜍的舌头,立刻隐了形。蹑手蹑脚回到当铺,见丫鬟正跪在地上,抱着妇人的腿不肯放手。

    “婉姨,你行行好吧!你放我走,我这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唉,我又不是你主人。放你走了,拿不到货,我回去还不是被打死?”妇人脸上带着不忍之色,然而还是挣脱了丫鬟的纠缠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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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境初正在空处天的公爵府收拾行装。昨天一天是陪祖母度过的。祖母有些日子没见,瘦了好多,面色疲惫不堪。然而医生认为没有大问题,休养一个阶段应当就没事了。当中祖母好几次问起魅羽,都被他搪塞过去了。

    今早席宾和博杰少校来过,商量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工作。他们给他看了无所有处天发过来的电子地图。真是个庞大的天界,地理面积至少顶四个空处天。那里的科技非常超前,有各种地下的、空中的、海上的城市,所以总人口是空处天的十倍还要多。

    比较麻烦的是,对方政府虽然同意他们派船过去,但因为从来都不是盟友,武器是不能随便携带的,也不能把整个部队搬运过去。最多让来六个人,带两把防身的手枪和匕首。若是绑匪们装备精良,他们便只能请求对方政府协助。一想到这点,境初心里就很不安。

    “呃,长官,”席宾在离开前,有些难为情地说,“刚才接到修罗的消息,他们不需要我们帮忙建兵工厂了。”

    境初听后叹了口气。“那就算了吧。”

    毋庸置疑,上次铮引见他时,苦口婆心地对他说了那么一番话,让他善待魅羽。这才没几天,他就同她闹翻,铮引肯定给气坏了。

    下属离开后,境初摸了摸手腕上的手环。他不想和她联系,倒不是他心胸狭窄。再过两三年他就要进入不惑之年了,早就过了血气方刚的阶段。他要是想哄她回来,自会赔礼道歉、低声下气,只是有些问题他还没想明白。

    当年他同艾祖几乎是完美组合,二人之间的矛盾都来自于她的工作。他想安定下来生儿育女,而她的工作需要她成日里东奔西跑。他已经记不得她不在家的那些晚上,有多少次从噩梦中醒来,梦到她出事了。结果最后她真的在夜摩天出事,连同肚子里的胎儿。

    那时候他就想了,再婚的话绝不会找个“不老实”的妻子。已经经历过一次失去爱人的痛苦,若是同样的悲剧重演他会怎样?想都不敢想。然而老天爷一定是写段子出身的,最会和人开玩笑。他目前的女友比前妻还要疯狂十个级别不止,几乎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不要命的类型。看看她被牵扯进去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啊?可以说,分分钟都有倒毙街头的可能。

    然而这些他都可以不在乎。她是个世间少有的好女孩,脾气暴躁,但对认识的人都是肝胆相照。那次他和几个修罗兵在前庭地战场被夭兹人捉去后,她想都没想就跟了过去。他被百石捉走,她用自己把他换了出来。他知道她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她的爱人——无论那人是他还是陌岩——因为岳父被巨蟒吞进肚后,她不也是毫不犹豫地钻进去救人?

    所以他早就知道,她这一生都不会停歇。可这就是她,这就是他爱的那个人,既然选择了她就会接受她的一切。他唯一的要求,是他在她心中也是排第一位的那个,这很过分吗?如果她就是做不到,他还能接受吗?在想通这点之前,贸然和她重归于好是对两人都不负责任的做法。

    算了,这件事还是先放放吧。好不容易得知儿子的消息,别一不留神又竹篮打水。倘若等他找回儿子后她已转投别人的怀抱,那也只能说明他俩无缘。

    于是继续收拾行李。在书桌的某个抽屉里翻东西时,一个红色绸缎的荷包跃入眼帘,上面绣着传统的花鸟。他笑了,他还不了解她吗?像她这样的女人会有时间和精力做这种事?他敢打赌,荷包里要么藏着书信,要么是什么整蛊人的东西。

    结果把荷包翻了个底朝天,什么都没找到。他不信,就拿出剪刀来剪。直到他的面前剩下一堆破布和烂线头的时候,他才终于意识到——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荷包,是她一针一线绣了送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