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驱狼吞虎
作者:北三行   我真没想当阁老最新章节     
    军士之中,有来自民众的普通人。他们听不懂太监经济之类的话,但他们知道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土地没了,粮食没了,家没了。

    为了喝酒吃肉,他们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去拼杀。

    但其中也不乏出身虎贲的将门子弟。王氏的子弟再多也不可能覆盖全军的将官,也有许多来自麻氏,李氏,陈氏的子弟。

    这些人世代与鞑靼打交道,打过瓦剌也先,同样和朵颜部落交过手。近百年来,皆是与鞑靼作战,吃过不少的苦头。

    偏偏朝廷对他们也不闻不问,想要靠建立军功上位简直不可能。刘瑾当权,武将上位只能靠上贡银钱。

    可在这苦寒之地,就算是倾家荡产挤出的银两送入京城也不知道能不能听个响。这样的日子已经够窝囊了,偏偏天下乱军四起。

    在这个世道,他们这些年轻的将领很清楚,空有口号是没有用的。他们需要一个有钱,有权,行动坚决的领头羊。

    时局动荡,朝廷仍旧是那个朝廷,只要不是造反的事情,他们都能做。

    秦墨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练兵是为了应对来自背后的叛乱造反军,是为了抵御即将南下复仇的鞑靼。

    鞑靼最恨的人就是杀了他们济农的云中伯,待到鞑靼南下,大同定是首当其冲。拥兵备战很合理吧?

    来自背后的农民叛军虽然现在还不成气候,但总有一天会抵于城下。为了保护大同府的百姓,佣兵自卫没毛病吧?

    再说朝廷都没意见,那就是默认了。

    山西布政司离大同并不远,真要是有意见,兵马就直接过来了。现在没有动静,不是最好的证明吗?

    将领们很懂自我催眠,完全无视了九镇之中唯有大同有杀伤力超强的枪械。选择性无视这里供给他们的稀奇装备,比京营里那些兵油子的装备还要好。

    嗯,很正常,很合理。

    百里外宣府镇的兵丁不要说喝酒吃肉,连吃饱都是个问题。这边军本就是靠军田为生,战时为兵,闲时为民。

    可权贵与太监连军士最后的活路都给霸占了,军田被夺,大明朝难道指望着人家一个月最多挣几钱银子的兵丁卖命?

    脸呢?

    而秦墨之所以能以一己之力占据这幽云十六州之中最重要的云中,无非就是三点。有人,有权,有钱。

    这三天非常的务实,放在哪一个朝代都是拥兵自重的藩王。

    云中在北魏就是都城,大同的城墙经过明朝徐达之后众多将领不停的修筑变得坚不可摧。高墙,重兵,强权全都齐活了。

    论权势,秦墨在这大同府做过巡抚,封过伯爵。治过学,守过城打过战。论带兵打仗,连蛮横的鞑靼都被他疯子般的打法打得至今不敢南下。

    京城里刘瑾对秦墨也是忌惮不已,就算秦墨背刺了刘瑾一刀,刘瑾也没说什么。

    论人,王氏、李氏、麻氏子弟都是他的附庸。将门归心,年轻的将领把持住了军中重要的位置,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乱。

    论有钱,秦墨可太有钱了。王氏的生意,南直隶的酒楼。实验室里哪一样东西拿出来都是惊世骇俗的宝物,更重要的是秦墨现在已经完全没有顾忌了。

    军士们知道在这有酒有肉,云中伯是来给他们争取利益,是站在他们一边保护他们和家人的,这就够了。

    将领们知道秦墨有权有人有钱,嗯......别说是拥护了,叫老爷都成。

    摸过一次热武器之后,没有一个人能拒绝秦墨。就算给他们再多是美人钱财,都极难动摇他们的决心。

    演武场上军士齐齐喊出三声杀,现场的气氛瞬间调动了起来。

    说完这些,秦墨也没多说什么。其实说再说都不如酒肉来得直接爽快,苦练了四个月,他们也终于能在除夕这一晚好好放松放松。

    “传令!赏酒!赏肉!”

    霎时间,军营里传来阵阵欢呼声。压抑许久的情绪得到释放,每个人脸上都是欢喜的神情。在往年也有酒肉赏赐,但管饱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况且军营里上至将领下至兵丁都知道,自打云中伯接手军营之后,就连看门的狗都肥了几斤。说是酒肉,那就绝对是上好的酒肉,绝非那些下等的肉。

    解散之后,秦墨带着二娘回到了营帐。

    卫兵点上了碳炉,帐内的温度瞬间高了不少。二娘没有解开织锦皮毛斗篷,只是安静的坐在一边。

    直到帐内只剩下两人,秦墨给二娘倒了一杯热茶,二娘这才开口问道。

    “夫君可以说了吗?”

    她指得是刚刚秦墨在演武台上的时候说过的,容后再跟她细说的事情。她也有一肚子的疑惑,想知道秦墨到底是怎么想的,想要做什么。

    “此事说来倒也复杂。”秦墨给自己也倒上一杯热茶说道,“一朝天子一朝臣,先帝驾崩之后,小皇帝并不喜欢我。”

    “小皇帝吗?”二娘双手握住了温热的茶杯,说道,“他几乎不喜欢所有的托孤大臣,除了杨一清和杨廷和。”

    “他们是温和派,杨一清更是一心扑在边防上,在小皇帝眼里就是个做实事的老大人。至于内阁.....”

    二娘没有往下说了,内阁成员的下场已经很清楚了,两个辞官回家了。只有一直温和代人的李东阳还留在朝中。

    华盖殿大学士的名头被焦芳得去,倒也是件荒唐事。

    “如果天下太平安乐,我倒是不用躲在这平城。可惜这天下已经出现了颓势,要我这样干看着实在有些难受。”

    “我只是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但皇权不让,百官也不让。所以我只能往前一步了,把他们锁在笼子里。”

    “造反?”二娘问道。

    “差不多。”秦墨说道,“我若是造反,倒也不是没可能当皇帝,但我不觉得我会是一个好皇帝。”

    “我想以一种更好的方式进行,拯救大多数人的一场斗争。”

    “什么方式?”二娘看着自己夫君,问道。

    “革命,建立新世界,抢先一步占领航海权。”

    “改天换地有时候需要经历很久的时间,或许我这后半生都将在无限的征伐中,等坐上皇位已经垂老之年。”秦墨说道。

    “而且大明现在的状况远远没到灭国的地步,顶多是大厦将倾。所以,如果造反的话,或许会面临想象不到的艰难状况。”

    “只要一天没坐上皇位,就不算是成功。如此一来可能没等到登基后改变大明,大明早就在战争中无力回天了。”

    “嗯,大明国运气数未尽,此时造法并非明智之举。”二娘点头说道。

    “但是我已经没有时间等下去了。”秦墨叹了口气说道,“与其造反,不如从割据藩镇。明行臣子道,暗地里建立一个新世界。”

    “百姓不在乎谁做皇帝,天下还是一个大明就够了。对内兴起战争并不一件好事,我要做的是吞并。”

    “从云中开始,一步步吞没,稳扎稳打的向着南下推进。”

    “据险以守,恐怕会给人留下话柄。夫君,如此一来,只要朝廷认定我们是反贼,恐怕我们的处境就危险了。”二娘认真说道。

    “彼时就算夫君有万般能耐,但人言可畏。不怕强敌,只怕内部先瓦解了。朝廷只要废一些兵马,可能就能将我们平了。”

    二娘说的很在理,这个时代,皇权天授,神权皇授。如果秦墨在扩张的过程中,内部出现了叛徒那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要知道秦墨花了多长的时间接受大同,也才将大同弄成一块铁板。饶是如此,他也不敢直接说出爷爷我要造反这种话。

    即使大同的将领都心知肚明,自己跟着的这个云中伯是个逆臣。但都保持着默契,谁也没先开口捅破这层窗户纸。

    但总有一天,窗户纸还是要捅破的。

    到那个时候又该怎么办,怎么说服一个大同的民众?区区一个大同都分外棘手,更不要提其余的藩镇了。

    在古代造反真是个技术活,要么生在王朝末年,造反初期可能会顺利一些。但同台竞技的对手也多,谁当皇帝得争个你死我活。

    若是生不逢时,恰好生在王朝气运未散之时。那造反的难度将直线上升,即使朝廷腐败,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无论如何努力,数十万的兵马一来,哦豁,又开始投胎。

    “这些我都考虑过。”秦墨饮了一口茶水说道,“纵观各朝农民起义,能成事者寥寥无几。其靠着掠夺来的财物充实军队,靠着不切实际的欲望驱使起义军前行是不长久的。”

    “能够支撑我们完成大业必要有坚定地信仰,让所有人都相信的信仰。其次就是生产力,钱和粮食。”秦墨说道。

    “信仰先是后话,此时还未到时候。至于生产力,这一点可以通过科技去提高。”

    “生产力?科技?”二娘听不懂这些词汇,只是觉得秦墨说的很笃定。

    “例如枪械,玻璃,实验室里生产出的各种事物都是科技的产物。”秦墨解释道,“这些东西虽小,但能让大同的百姓人人吃饱饭。”

    “吃饱了饭才能有信仰,我们拯救百姓,是为了唤醒他们。让他们有共同的信仰,从而自己拯救自己。”

    “况且我们不是普通的农户,不需要带着人到处掠夺,也不用冲击朝廷。即使我这般行事,朝廷仍旧能容我。”

    “鞑靼南下在即,各地纷乱不断。大明需要有人守边,”

    “朝廷软弱,只要我们能夺取幽云十六州大部分的地盘。朝廷更不是不敢对我们动手,一切的利益都可以争出来。”

    二娘听了半天,越听越熟悉,皱眉问道。

    “节度使?”

    此问可谓是一针见血,秦墨之所以愿意对二娘袒露,不仅仅是因为她是自己的妻子。更重要的是,她很聪明。

    “对,节度使。”秦墨点头,“一个从所未有强大啊节度使。”

    “我们所处的位置,拥有的兵马,即将建成的大型实验室与工厂。所有的一切都能把大同再度武装成最强的藩镇,甚至能够驯服鞑靼。”

    “这大明九镇,大同将冠以群首。”

    二娘思索了半天,点了点头,说道。

    “可行。”

    “民财军,三权都握在夫君手里,大同伸手可握。”二娘慢条斯理的说道,“王氏会无条件的跟随夫君,军心可稳。”

    “大明九镇,数大同为首,如今在夫君的经营下。无论是兵马还是财政都将冠首三军,拥有财政,百姓可拥。”

    “人马,钱财,还有夫君说的科技与生产力,足以建造一个天下第一城。”

    “以此为营,广纳天下英才,想必天下都将为夫君口中的科技所动。为民为国,发展教育,壮大兵马,倒也能试试。”

    二娘说的都在理,但她还是没真正见识过真正的科技,说的还是过于保守了。秦墨知道,但是他也把话说的太满。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尽快将军队武装完成,同时搜罗第一批人才。科技与信仰需要同时发展,广集天下人才。

    趁着朝廷还没把刘瑾除掉之前,让他们维系着平衡。只要秦墨还是阉党,刘瑾不作死,大家都有几年安生日子。

    不管怎么说,刘瑾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至少刘公公活着,秦墨就是坚定不移的阉党。一旦刘瑾死了,自己就是反贼了。

    但就如同秦墨所说的那样,朝廷里的文官还用得上秦墨,并不会那么快撕破脸皮。至少在这个关口上,他们并不想逼秦墨太紧。

    一来各地的府衙都忙着清理叛军,二来鞑靼在外头虎视眈眈,一旦大同出事。以明军的状态,完全有可能大败而归。

    京城。

    “驱狼吞虎?”杨一清看着手里的纸条,不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但愿是驱狼吞虎,而不是虎狼勾结,否则大明将面临前所未有过的强大敌人。若是因此亡国,他也将是罪人。

    “只要秦墨这头狼是大明的狼,那就还有回旋的余地。”杨廷和喝了一口热茶,缓缓说道,“他是个聪明人,不会走那条路。”